官制名。清制, 京官自大學士、尚書至四五品京堂,外官自督撫、兩司至鹽運使等官授職,不必通過吏部銓選掣籤,而是由吏部開列名單具題請旨欽定,稱為開列。
而請旨開列則與一般開列有所不同,凡需請旨開列的官職缺出,不能由吏部照例開列名單請旨補授,而應由吏部先行奏請該員缺應否開列,待奉到可以開列之旨以後,吏部始可遵旨開列名單具題。如滿漢大學士員缺,即為請旨開列缺。
官制名。清制, 京官自大學士、尚書至四五品京堂,外官自督撫、兩司至鹽運使等官授職,不必通過吏部銓選掣籤,而是由吏部開列名單具題請旨欽定,稱為開列。
官制名。清制, 京官自大學士、尚書至四五品京堂,外官自督撫、兩司至鹽運使等官授職,不必通過吏部銓選掣籤,而是由吏部開列名單具題請旨欽定,稱為開列。而請旨開列則與一般開列有所不同,凡需請旨開列的官職缺出,不能...
掌鑾儀衛事大臣,由領侍衛內大臣將應補職名送兵部開列;管理火器營大臣、嚮導大臣、八旗都統、步軍統領、前鋒統領、護軍統領、副都統、左右翼總兵,駐防將軍、都統、副都統,以及鑾儀衛漢鑾儀使,皆由兵部知照軍機處開列請旨。
其原系簡缺未經調補繁缺及卓異記名者,均不必開列請旨。乾隆五十八年又奏準, 自後鹽運使之缺, 一律改為請旨缺。丁憂服滿赴補的鹽運使有情願具呈改補道員者,奏明帶領引見奉旨後,與其他候補道員比較投文日期的先後而序補...
順治十五年(1658)議準,漢大學士員缺,請旨會推。康熙二年(1663)議準滿洲大學士等員缺,請旨會推。康熙十年議準,大學士員缺,請旨開列,即先將員缺應否開列,奏請得旨後, 再開列名單具題。乾隆十三年(1748)上諭:“大...
乾隆元年(1736)議準,部屬官員出差為學政者,其升轉食俸之處,仍以該員出差前之原有官職,與各部現任司官一例食俸, 遇應升之時, 照例推升, 具題請旨,以升銜註冊,任滿回京,各照升銜補用。嘉慶二十四年(1819)上諭:...
官制名。清代京官,自大學士以下至京堂以上高官,其官缺屬於開列請旨補授之列,即由吏部將應升應補之員開列名單,由皇帝直接降旨任命,不必經過吏部銓選。此類官員如因事因病請假,或因尊親之喪回籍守制,或因過失降革等情而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