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旨開列

官制名。清制, 京官自大學士、尚書至四五品京堂,外官自督撫、兩司至鹽運使等官授職,不必通過吏部銓選掣籤,而是由吏部開列名單具題請旨欽定,稱為開列。

而請旨開列則與一般開列有所不同,凡需請旨開列的官職缺出,不能由吏部照例開列名單請旨補授,而應由吏部先行奏請該員缺應否開列,待奉到可以開列之旨以後,吏部始可遵旨開列名單具題。如滿漢大學士員缺,即為請旨開列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