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定三院御史除授月限奏》是唐代闕名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請定三院御史除授月限奏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闕名
作品原文
請定三院御史除授月限奏
應三院御史新除授月限,伏以當司官三十餘員。朝廷舊例,月限守官,年勞考績。今監察御史以二十五月為限,殿中侍御史十八月,侍御史十三月。所主公事,起自出使推劾,諸色監當,經歷六察,糾繩官司,知左右巡使,監臨倉庫,四推鞫獄,兩彈舉事,皆無敗闕,方得轉遷。承前遠地除官,或三月五月,然始到京。所務逗遛,積延時月,年終考課,使系虛月。官事勞苦,並在舊人,侍御史周歲而遷,或到城欲及滿歲。監察二年為限,或在外有至半年。致此依違,曾無督責。臣請自今已後,應當司官除新授者,並請以上後系月,仍以上日在後者為新人,不更數虛月。不惟分月直之勞苦,抑亦促遠來之道途。
又三館奏請御史充職等,伏以台司三院御史,職在專臨。如系他曹,必有所紊。況推鞫公事,察視百司,無不急急,以副期限。倘或官留此地,志在異銜,固非便宜,實亦乖當。如書府或須奏請,南宮可輟郎官,兩館忽將闕入。北省自有遺補,事理至便,兼不曠官。伏乞聖慈察臣當司公事系重,特敕中書門下,自此更不許三館奏取御史充職。兼見有者,亦乞落職放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