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社會都需要糾紛的最終裁決者,而不論這個最終裁決者是上帝還是巫師,是聖人還是鱷魚,是法官還是長老。我們需要做自己的主人,並在我們的權利受到侵犯時,擁有自我救濟的權利。如果說私力救濟社會是“沒有法治的法官社會”,公力救濟社會是“有法治的法官社會”,那么,權利救濟理論就是一方面要發展法治規則,另一方面又要使“沒有司法的法治社會”成為可能。但這種“可能”可能嗎?本書提出了這一問題並以理想圖像做了初步的回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誰是糾紛的最終裁判者:權利救濟原理導論
-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頁數:364頁
- ISBN:9787802308015
- 品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作者:賀海仁
- 出版日期:2007年9月1日
- 開本:20開
- 定價:35.00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任何社會都需要糾紛的最終裁決者,而不論這個最終裁決者是上帝還是巫師,是聖人還是鱷魚,是法官還是長老。我們需要做自己的主人,並在我們的權利受到侵犯時,擁有自我救濟的權利。如果說私力救濟社會是“沒有法治的法官社會”,公力救濟社會是“有法治的法官社會”,那么,權利救濟理論就是一方面要發展法治規則,另一方面又要使“沒有司法的法治社會”成為可能。但這種“可能”可能嗎?本書提出了這一問題並以理想圖像做了初步的回答
作者簡介
賀海仁,1966年生於青海都蘭縣,祖籍甘肅省慶陽市,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北京市東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理事、主任律師。1988年和1991年分別獲西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和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學位。1991~1994年,在珠海市司法局工作;1994~2004年,任廣東非凡律師事務所主任和《判例與研究》主編;2004~2006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從事博士後研究。在《法學研究》、《讀書》、《環球法律評論》、《法律科學》、《法商研究》、《法學》、《江海學刊》、《法律適用》等刊物發表論文二十多篇。
圖書目錄
導論
第一章 作為人權的救濟權
一 關於權利的救濟
二 自我救濟的權利
三 權利救濟的結構
第二章 私力救濟與本人審判:法官社會(一)
一 自然狀態與私力救濟
二 本人審判和作為本人的他者審判
三 私力救濟與規則
四 私力救濟與實體正義
五 救濟權利和救濟權力的分離
第三章 公力救濟與司法救濟:法官社會(二)
一 公力救濟的運行機制
二 司法救濟中心主義
三 司法救濟的目標和方法
四 國際人權法中的救濟權
第四章 恢復原狀的神話
一 審判之後
二 恢復原狀與恢復正常
三 司法救濟的危機
四 權利交易:法律經濟學的實質
五 權利主張與權利救濟
第五章 自力救濟的復興
一 權利救濟結構的第二次轉型
二 自力救濟與服從性法治
三 角色規則
尾論 理想抑或烏托邦:超越司法救濟中心主義
一 作為“理想類型”的權利救濟
二 沒有司法的法治社會如何可能
三 權利救濟在中國的前景
四 作為結語的總結
參考文獻
後記
第一章 作為人權的救濟權
一 關於權利的救濟
二 自我救濟的權利
三 權利救濟的結構
第二章 私力救濟與本人審判:法官社會(一)
一 自然狀態與私力救濟
二 本人審判和作為本人的他者審判
三 私力救濟與規則
四 私力救濟與實體正義
五 救濟權利和救濟權力的分離
第三章 公力救濟與司法救濟:法官社會(二)
一 公力救濟的運行機制
二 司法救濟中心主義
三 司法救濟的目標和方法
四 國際人權法中的救濟權
第四章 恢復原狀的神話
一 審判之後
二 恢復原狀與恢復正常
三 司法救濟的危機
四 權利交易:法律經濟學的實質
五 權利主張與權利救濟
第五章 自力救濟的復興
一 權利救濟結構的第二次轉型
二 自力救濟與服從性法治
三 角色規則
尾論 理想抑或烏托邦:超越司法救濟中心主義
一 作為“理想類型”的權利救濟
二 沒有司法的法治社會如何可能
三 權利救濟在中國的前景
四 作為結語的總結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