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服性的講述目的在透過教師對教材的強調性講解,說服學生接受某一概念或原理。舉例來說,輔導教師在對學生的輔導中,說服學生了解什麼是樂觀的態度,並促使後者將知識付諸實行,就是一種說服性的講述。與告知性講述類似的是,說服性講述也需搭配教材教學,但告知性講述使用教材的目的是幫助學生釐清思緒,而說服性講述的教材旨在強化學生對教師觀點的認同,進而將其實踐。
在套用面上,說服性講述著重於實例的列舉,親身經歷的概念尤為重要,因為親身經歷的分享能使對方產生共鳴,有了共鳴,就是雙方互信的開始。此外教師也應顧及立論的明確性與可比較性。例如心理治療中,咨商師對患者的咨商就是一種說服性講述,而為了說服患者走出心理上的陰霾,咨商師會使用正面、負面與對比三種手法,使患者受到激勵與啟發,進而對咨商師提出的觀念產生共鳴。共鳴是說服性講述的最大目標,因為有了共鳴,學生或患者就會對教師或咨商師提出的觀念產生認同與感動,進而付諸實行。
在教學上需使用說服性講述的教師,其培育會比告知性講述來得困難。因為說服性講述並不單只是教材的傳遞,還必須使學生產生感動與共鳴,光是在準備教材上就遠比告知性講述來得困難許多。因此需使用說服性講述的教師在教材的選用上需有一定的經驗累積,尤其是在面對可能產生衝突的個案時,教材若是選用不當,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