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保證保險是承保因被保證人 (即義務人) 不誠實行為致使權利人遭受經濟損失時,由保險人作為保證人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誠實保證保險一般是對僱主提供保證,以僱主為權利人,雇員為被保證人。當雇員因偷盜、侵占、偽造、私用、非法挪用、故意誤用等不誠實行為造成僱主損失時,由保險人 (即保證人)負責賠償,誠實保證又可分為: ①指名保證: 是以特定的正式雇員為被保證人。在僱主遭受被保證人 (雇員) 造成的損失時,由保險人 (保證人) 負責賠償的一種保證。②職位保證: 與指名保證的不同之處在於職位保證中只列出各級職位及其人數,不列出被保證人的姓名。每一職位都有規定的保證金額。如果只投保特定的某一職位中若干被保證人,只要擔任此一職位即屬為被保證人,並為其確定保證金額,這即為單一職位保證。如果在同一保證契約中承保多個不同職位,並且每一職位都確定有各自的保證金額,則為職位表定保證。③總括保證: 此項保證把全部在冊正式雇員列為被保證人,保證契約中不列姓名、職別,而是分類按人數的多寡計算保險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誠實保證保險
- 兩個方面:誠實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