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層次

語言層次,語言學術語。指語言系統的構造層級,亦即語言系統的分支系統。可根據不同的標準劃分出不同的語言層次。如法國馬丁內提出“雙層分節”說,劃分出語素和音位兩個層次;美國蘭姆(Sydney MacDonald Lamb,1929— )在層次語法中劃分出義位、詞位、形位和音位四個基本層次。不少語言學家劃分音位、詞素、詞(包括熟語)和句子四個層次。高一層次的語言單位大都由低一層次的語言單位按照一定的規則組合而成。參見“語言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語言層次
  • 定義:語言系統的構造層級,亦即語言系統的分支系統
  • 所屬學科語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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