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義選擇限制

語義選擇限制,指詞語的意義從句子的一部分“溢到”另一部分,即詞義的某些特徵可以從語義環境預測到,而特徵之間的任何矛盾都可能導致話語不合法的現象。如對於“孩子們吃蛋糕”一句,任何人都不會懷疑它的合法性,但對於“孩子們喝蛋糕”一句就沒有人認為它合法了;其原因就在於“喝”的語義是“把液體或流質咽下去”,而蛋糕的固體義,不能與“喝”的這一語義搭配,只能與“吃”的有關語義搭配。一個句子中有選擇限制關係的成分可能不止一組。如“幾個孩子在教室里玩遊戲”,“幾個孩子”“玩”“遊戲”都在教室里,則“在教室里”與這三個成分都有選擇限制關係;“弟弟哭醒了妹妹”,“哭”和“醒”都能與“弟弟”或“妹妹”建立選擇限制關係,但實際上“哭”跟“弟弟”“醒”跟“妹妹”有選擇限制關係。處於相同句法環境的詞語,其語義關係有可能不同。如“小紅有根項鍊很值錢”,“很值錢”的搭配對象是“項鍊”;“小紅有根項鍊很得意”,“很得意”的搭配對象是“小紅”;“小紅戴了根項鍊很漂亮”,“很漂亮”的搭配對象既可能是“項鍊”,也可能是“小紅”,這是一個歧義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語義選擇限制
  • 類型:文化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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