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義範疇的階

語義範疇的階(order of semantic category)指的是塔爾斯基語義理論中的概念。對語義範疇指派的自然數,他認為為區分語義範疇,可給它們以標號,即對每一範疇指派一個具體的自然數。這可以遞歸地加以確定:(1)個體的名稱和個體變元指派自然數1。 (2)所含變元最高為n階,並且至少有一個變元恰為n階的一切原函項的函子,屬於n+1階表達式,其中n為自然數。

由此可知,所有屬於同一給定的語義範疇的表達式,都有同樣的階,因此也把它稱為那個範疇的階。但範疇不能由階確定。每一個大於1的自然數,可以是多個不同範疇的階。例如:個體類的名稱、個體之間的2項、3 項、多項關係的名稱都是2 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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