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功能,指語法單位在語言結構中所充當的角色和擔負的職能。如詞的語法功能具體表現為詞與詞組合的能力(結合功能)和詞在句子裡擔任一定職務的能力(句法功能)。比如可以說“開水”“水開”,便是“開”有組合在“水”的前後的功能,不能說“*嗎開”“*嗎水”,便是“嗎”沒有組合在“開”“水”兩詞前面的功能;“很”,有在句中充當狀語、補語的能力(“很好”“好得很”),而沒有充當其他成分的能力。語言單位的語法功能總是在結構中表現出來的,是其結構關係的總和。也有人用“語法功能”單指語言單位的結合功能,或單指語言單位的句法功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語法功能
- 所屬學科: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