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語法

功能語法

功能語法(functional grammar)是2011年公布的語言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功能語法
  • 外文名:functional grammar
  • 所屬學科:語言學
  • 公布時間:2011年
  • 屬性語言學名詞
定義,出處,

定義

一種語法理論。興起於20世紀70年代。該理論持語用學觀點,認為語言是社會互動的結果,因此,必須對支配這種互動的規則和支配作為這種互動工具的語言表達的規則進行說明。以韓禮德為代表的功能語言學認為,語言分為表達方面和內容方面,這兩個方面又各存在實體與形式,前者的實體與形式分別是語音音位,後者的實體與形式分別是語義語法。語言的語義層面、辭彙語法層面、音系文字層面的意義各不相同,同一層面中,存在由大到小的單位,如在語法層面存在句、小句、短語等不同的級階,笑再踏她在音系境微夜層面,有句調、調群、音步、音節、拘應疊音位等。語言有概念功能、人際功能、篇章功能精腿鴉三大元功能,前二者與人類的經驗有關,後者與語言內的因素有關。驗樂乘在人店灶汗說類經驗之上是語義系統,通過辭彙語法、音系、文字達到有物質形式的聲音和圖形。語言的各個結構層面,從上層到下層,是個實現的過程,語言是經臘局過三次編碼才實現為聲音、圖形的實體。

出處

語言學名詞》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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