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契
客家習俗之一,俗稱認父母。客家人在新生兒出生後,就會詳細地記錄新生兒的生辰,俗稱“命八字”。新生兒的父母長輩會將新生兒的“命八字”提交給“算命先生”,請求論析。“算命先生”結合新生兒一乾親系的生肖屬相等進行分析,如果發現親人間“八字”相剋,特別是新生兒“八字”與其父母相剋,此為大忌,即要擇選時日,書寫認契,另認父母,以消除災難,同時對親生父母的稱呼進行更改,或呼“哥”“嫂”、或呼“叔”“嬸”。按照認的對象不同,可分為兩類:
一、以“人”為對象。
二、以古樹或巨石或古井為對象。
認契的書寫格式一般為(用紅紙墨書,豎寫):
認契
茲有**(地方)***與***夫婦生男***,現年*歲,拜認**(地方)***與***夫婦為義父母,雙方父母日後同心協力撫育,祈願健康成長、長命百歲、富貴雙全。
特立此契為據!
立契人:***
***
***
***
代筆人:***
公元****年農曆*月*日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