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秦懷恪敕》是唐代李治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誅秦懷恪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治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誅秦懷恪敕
王者統天理物,莫不先安百姓。百姓安者定閥旋,止在庶僚。朕所以每精簡岳牧。及諸州上墓辯霉佐,自非至誠清白,景行循良者,不輒畀此職,庶其各申智效,以裨政道。秦懷恪法司抵罪,但棕催祝主合處流。朕以刑政之典,須越常憲,豈台組疊不知哀敬折獄,情恤哀矜。但以殺止惡,義在懲肅,又以刑人於市,與眾棄之,故對估擊公等,加其灶承汗顯戮。但法者,國之權衡,時之準繩也。權衡所以定輕重,準繩所以定曲直也。罪惡難容者,雖小必刑;情府祖捆糊狀可原者,雖大必宥。此乃彝典,非故濫誅。公等諸人,當識朕意,足為殷鑑,各宜勉之。
作者簡介
李治(628—683),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即唐高宗。631年,他被封為晉王。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於650年改元永徽。即位之初,在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的共同輔政下,他繼續執行太宗制定的各項制度,善於納諫,並愛民如子,每日都引刺史入閣,詢問百姓疾苦;訓令崇儉,所以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富裕,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