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早年經歷,國讎家恨,為國鋤敵,英雄無聲,金陵毒酒案,個人行為還是軍統策劃?,究竟由誰領導?,情報從何而來?,毒藥究系何物?,最終毒死幾人?,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詹長麟(1913—2008),父詹士良、母詹潘氏、妹詹蘭英,世居江蘇南京,祖籍為安徽徽州,詹長麟自小就機警靈活。他在1928年剛15歲時,就參加國民政府警衛第一旅,任旅長兼南京警備司令俞濟時的勤務兵。
1932年初,詹長麟19歲,隨軍參加了一·二八抗戰,經歷了戰火的考驗,鍛鍊了膽識與辦事能力。後來他退伍,回到南京黃泥崗薛家巷14號的家中,搞紡織謀生。
1934年4月,詹長麟得到一次機遇。他由父親的一位茶友王明和先生的兒子王高科介紹,到日本駐南京總領事館應試當僕役,日本總領事須磨彌吉郎親自對詹長麟面試,十分滿意,讓詹長麟任自己的僕從,為其打掃房間,端茶送水。
令詹長麟想不到的是,那位王先生介紹他到日本總領事館工作,原來是南京國民政府軍事情報組織一手策劃與部署的。日本先後發動九·一八事變和一·二八事變,侵占了中國的東北地區,並瘋狂地向關內地區擴張,中國的民族危機空前深重。隨著中國人民抗日救亡運動的開展,國民政府也在各方面進行抗日備戰的工作,其中包括至關重要的對日情報工作。介紹詹長麟到日本總領事館工作,就是其中一個重要的部署。
1936年2月,詹長炳也被日本總領事館雇用當僕役;並也和弟弟詹長麟一樣,參加了首都警察廳外事組的軍事情報組織;詹長炳、詹長麟兄弟二人為人樸實誠摯,在日本總領事館中做事認真細緻,忠於職守,與上下相處得都很好;而且他們僅粗通文墨,不問世事,從無反日言論,因而深得日本總領事館先後幾任總領事的信任。
國讎家恨
1937年12月初,侵華日軍向南京進攻;13日,日軍占領南京,燒殺搶掠,無惡不作,屠殺了30多萬手無寸鐵的中國同胞,製造了駭人聽聞的“南京大屠殺”,石頭城屍積如山,血流成河;在這場大劫難中,詹氏兄弟也未能倖免。財產遭劫,房子被燒,半生心血毀於一旦,妻子也慘遭到日軍強暴。家恨、國讎和長期在日本人手下勞作的壓抑交織在一起,沉沉地堆在詹氏兄弟的心底。
日軍占領南京後,日本總領事館恢復,因原在白下路的舊館被戰火燒毀,新館改設在鼓樓坡頂上的原日本駐華大使館內。由於日本政府一直未在外交上正式承認偽“維新政府”,因而一直未在南京恢復大使館,這樣就使得在1937年12月日軍占領南京後,直到1940年11月日本政府“正式承認”汪偽政府前,日本當局設在南京的最高外交機構就是日本總領事館。
詹長炳、詹長麟兄弟找到日本總領事館的總領事堀公一,得以重回任僕役;他們時時尋找著打擊日寇、漢奸,為死難同胞報仇雪恨的機會。
為國鋤敵
1939年6月初,詹長麟從日本外務省的一封來信中獲悉,日本外務省次長清水及隨員三重,要在6月9日到南京總領事館視察。詹長麟當晚將這一情報傳送出去,立即引起了潛伏組織的高度關注。
6月6日晚10時,錢新民決定,在丹鳳街22號軍統局特警科外事股股長潘崇聲家召開秘密會議,研究策劃“毒酒案”行動計畫,並要詹長麟密切注意事態的發展。
8日,詹長麟看到日本總領事館發出不少請柬。他從這些請柬中,得知10日晚,日本公使兼總領事堀公一將要在領事館舉行一場大型酒會,歡迎清水次長及隨員三重。
應邀參加酒會作陪的人員,日方有“華中派遣軍”司令官山田己三中將、參謀長吉本貞一少將、副參謀長鈴木宗作少將、軍報導部長谷荻那華雄大佐、特務機關本部部長兼偽“維新政府”的最高顧問原田熊吉少將,以及谷田大佐、高僑大佐、公平中佐、岩松中佐、三國大佐、島本少將、三浦大佐、澤田海軍大佐、田中中佐和秋山大佐等;偽“維新政府”方面的有偽行政院院長梁鴻志、立法院長溫宗堯、綏靖部部長任援道、內政部部長陳群、交通部部長江洪傑、法務部長鬍礽泰、教育部部長顧澄、外交部部長廉隅、財政部次長嚴家熾、實業部部長王子惠、南京市市長高冠吾等。總領事堀公一和領事內田及兩名副領事4人將作為主人主持宴會。
這份名單幾乎囊括了當時駐南京的日本“華中派遣軍”的首腦以及偽“維新政府”的骨幹分子——詹長麟立即將這一情報火速報告給“南京區”。
軍統局南京區得到這一重要情報後,決定發動一次史無前例的投毒行動,出其不意地在日寇心臟上插上一刀,將日偽的核心分子一網打盡。行動若能獲得成功,必將給正在抗戰中的中國軍民一個極大的鼓舞,同時也給日寇漢奸一個沉重的打擊。他們專門成立了投毒行動小組,由尚振聲任組長,政治助理書記卜玉琳負責聯繫,情報助理書記李再生、劉玉卿負責撤退事宜,交通組長趙希賢負責撤退工具,會計主任安少如負責挑選毒藥。詹長麟則被定為投毒的實施人。
行動小組對投毒行動作了周密的計畫與部署。詹長麟接受了任務後,與詹長炳精心籌劃,購買回了劇毒藥物。
6月10日是舉行宴會的日子,也是詹長炳、詹長麟實施投毒的日子;晚6時左右,日本總領事館的酒會準時舉行。詹長麟按照預定計畫,偷偷把毒藥倒入酒瓶,讓毒粉均勻地溶解在酒里。開宴時他見酒席桌上的酒杯都已經擺好,便沉著鎮定地捧著毒酒瓶,走到桌邊,按順序把毒酒一一倒入酒杯,然後退到一邊,緊張地觀察事態的進展。
就在詹長麟離開領事館10多分鐘後,酒宴上有人發覺酒中有異常味道,大叫:“酒里有毒!”眾人還沒有反應過來,領事館書記官宮下一頭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另一名書記官船山也口吐白沫從椅子上滾下來。酒宴上頓時大亂,人人都舌頭麻木,表情痴呆,中了不同程度的毒。酒宴立即停止,召來日本軍醫化驗。結果發現酒中確有毒。但已有多人中毒倒地,船山、宮下兩書記官於當晚死去,其他的日偽要員經百般搶救,才免於一死。
南京日軍當局惱羞萬分,迅速進行瘋狂的報復。當晚,日軍憲兵隊與偽警察局下令關閉了南京所有城門,封鎖了各交通要道,然後在全城大肆搜查抓捕一切可疑人員,連老萬全酒家的掌柜都遭逼供,嚴刑拷打。對日本總領事館的中國僕役更是全部拘禁,嚴刑逼供。
最後,他們將注意力集中到了不見蹤影的詹長炳、詹長麟兄弟身上。但當日偽憲警趕到他們的住處時,發現詹家早已逃離。日偽當局在南京的大街小巷與各報刊上遍貼(刊登)告示,對詹氏兄弟及其全家通緝抓捕。
南京的軍統地下情報組織為了防止日偽當局傷及無辜的同胞,也為了保護好軍統在這裡的地下組織,乃以詹長炳、詹長麟兄弟的名義,專門寫了一封信,於6月25日從上海英、法租界寄給日本總領事館的公使兼總領事,說明投毒案的真相,承擔一切責任,並表明他們這次採取投毒行動並非出於個人私怨,而是出於對日本侵華暴行的國讎家恨。
堀公一看了信暴跳如雷。因為詹氏兄弟在信中聲稱他們已經到了上海,即將去香港,顯然還將去中國的大後方,因而日軍當局立即派遣特務在上海和香港布下暗哨,定下抓捕他們兄弟的行動方案。但結果仍一無所獲,連人影子也沒看見。
其實,在軍統寄給日本總領事館的信中,聲稱詹氏兄弟將前往香港,是他們布下的煙幕彈。當時在重慶的國民黨《中央日報》根據軍統組織的要求,對毒酒案作了連續5次報導,也都故作疑陣,進行配合。這煙幕彈果然起了作用。對日軍起到很好的迷惑,使他們再也無法找到詹長炳、詹長麟兄弟。
實際上,詹家兄弟並沒有到上海,也沒有去香港,更沒有前往大後方重慶,而是在軍統組織的幫助下,在江北六合鄉村一家躲避了一個時期,然後就和全家人亡命天涯,6年走過浙、閩、湘三省,歷經磨難,終於在抗戰勝利後回到了南京。
英雄無聲
1944年,根據軍統安排,詹長麟一家來到湖南衡陽軍統的幹部培訓班,讓詹長麟當“拿工資的學員”。在培訓班裡,詹長麟學打算盤,練毛筆字,畢業時還發給他一張八級財政稽查員的證書;抗戰勝利後,詹長麟帶全家回到南京。
詹長麟用這筆錢買了一塊地,蓋了一棟三層樓,其中“中和旅館”占樓一半,由他經營。旅館有電燈電話,甚至還有冰櫃,生意很好;此後軍統未給他安排工作,但讓他在蘇州中央軍官訓練隊“掛了個上尉頭銜”,他每月坐火車去蘇州領一次薪水。
2009年12月,南京市政府隆重表彰“3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詹文斌代領了紅色燙金的表彰冊和一枚鍍金的銀質獎章——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南京官方首次正式確認當年“金陵毒酒案”當事人英雄地位。
金陵毒酒案
“金陵毒酒案”(又名“南京毒酒案”)發生至今,倏忽大半世紀,當事諸傑,均已作古。而中共抗戰史料,當年《新華日報》尚且隻字未提,往後更無確切記錄。國民黨內部秘密檔案多在台灣,尤以特務歷史,迄今未能解密。加上當事人生前敢於公開回憶,也已是半個世紀之後,遙想當年細節,難免敘述有誤(沈醉將殺害楊虎城將軍一家之某兇手姓名記錯,促釀冤案,便是一例),或有主觀臧否,亦人之常情。一些報導為補綴缺失鏈條,輔以“合理想像”,乃至以訛傳訛,偶亦見之。
個人行為還是軍統策劃?
早年報導,此案多被定性為詹氏兄弟個人作為,甚至南京史志辦當年訪問當事人,也持此種說法。如“兩人(指詹氏兄弟)都在日本總領事館當僕役,當時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為了報國讎家恨,他們採取了毒殺日寇的辦法”(《服務導報》1997年12月31日),或“訊息(指盧溝橋事變——筆者)傳到南京後,詹長麟悄悄對哥哥詹長炳說:‘政府已經跟日本人打起來了,咱們走吧,別再伺候日本人了。’受盡凌辱的詹長炳咬著牙說:‘走?哼!這樣走太便宜這些東洋人了!咱們得找個機會,好好收拾他們一頓再走。’”(廣東《炎黃世界》1999年第一期),再,“這場毒酒案就是他們兄弟倆事前謀劃的”(《揚子晚報》1994年11月13日),等等。這些報導,均隻字未提該重大事件的幕後組織策劃者,仿佛獲知情報、購買毒藥、投毒、撤離等一系列行為都是百姓個人義舉。當年各報因軍統保密工作做到家,也概未覺察幕後組織行為。甚至2005年出版的《南京淪陷八年史》(上下冊)等史書,也持“個人報仇”觀點。
個人行為,就將此次事件的其他當事人撇開了。曾介紹詹長麟去日本總領事館工作並在投毒事件發生後冒險負責撤退接應的王高科,生前對此就很有意見。王病逝後,其子王正勇曾於1997年奉父命跑到詹長麟家,請老人親筆寫下“王高科在江邊接應”等字樣,以防日後無人作證。此做法稍嫌唐突,竟令詹長麟後人不滿,但從長遠看,對澄清歷史,不無裨益。
究竟由誰領導?
這與前一點相關。既系組織行為,必有出頭領導者,但領導者是誰呢?焦點集中在錢新民和尚振聲兩人身上。早期報導,由於相信是個人行為,這兩人的名字鮮有提及。後來的報導,多認為錢新民是主要策劃和領導者,如直至2009年第五期的《文史月刊》還說:“6月6日晚10時,錢新民決定,在丹鳳街22號軍統局特警科外事股股長潘崇聲家召開秘密會議,研究策劃‘毒酒案’行動計畫。”但也有一些報導認為尚振聲是主要領導,如2008年出版的《國民黨特務活動史》明確記載:“投毒行動小組由軍統南京區副區長尚振聲領導”。也有將二人相提並論的。
至於“毒酒案”,綜合各種資料及當事人回憶,應主要由尚全權負責直至善後,錢新民主持全面工作。筆者從尚振聲女兒尚慧潛大姐處見到其設法從台灣獲得的台灣《中外雜誌》1980年8月刊,有專文《河南英烈尚振聲先生》,說到南京淪陷後,尚振聲副區長潛伏山西路一帶領導地下工作,“其時戴雨農(戴笠)先生曾指示南京區特別加強行動工作,俾漢奸附敵之輩知所儆戒。嗣於民國二十八年七月初(原文如此——筆者)接獲情報,指出日寇重要將領、特務機關首腦,以及偽組織之高級漢奸等,將於八月(應為六月——筆者)七日在日寇大使館內集會,並舉行公宴,尚烈士乃星夜召集幹部研究制裁辦法,最後決定於敵偽公宴時暗中下毒,俾能一網打盡。”此台灣文獻大陸從未刊載,可資佐證。
情報從何而來?
據詹長麟生前回憶及其子詹文斌講述,是詹長麟從日人信函中發現,進而報告南京軍統的。《尋找英雄——抗日戰爭之民間調查》以詹老第一人稱口吻說: “1939年6月初的一天早上,我在日本領事館‘公館’內打掃衛生,在船山書記官的房間裡,看到一封日文信件,就抄錄下來。後經翻譯才知道是:6月9日,日本外務省次官清水及三重等隨行要員,來南京視察日方工作。日本總領事堀公一決定於6月10日晚,舉行大型宴會,招待清水次長及其隨行人員。堀公一還決定邀請侵華日軍華中派遣軍司令部首腦及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漢奸要員。我及時把這一重要情報向特務組織聯繫人卜玉琳做了匯報,在我送出的情報中,還詳細的(地)列出了參加酒會人員名單。……軍統局得知這一訊息後,決定製造一起大事件,想通過藥酒把他們全部毒死,來烘托抗日的氣氛,激發民眾的抗日熱情,同時也給漢奸走狗一個沉重的打擊。”
毒藥究系何物?
“南京毒酒案”的結果是,雖“毒倒一片”,但只毒死兩三人,包括“維新政府”首腦在內的其餘人等,雖毒倒入院,終無大礙。此“驚天行動”與軍統的預期多少有些差距,於是人們對投放的毒藥產生了興趣,以致公開報導上出現三種說法。
第一種是“阿托品”說。早期一些報導及部分出版物均稱毒藥系“阿托品”,如“詹長麟先到中華路119號老萬金酒店買回4瓶老陳舊,然後秘密地向各瓶投入大劑量的阿托品,重新將蓋口按原樣封好,送到總領事館邸。6月10日下午6時左右宴會開始前,詹長麟又負責溫酒。他將滲入毒液的陳酒灌入日本式的酒壺中”(《南京淪陷八年史》,2005年出版)。
第二種是“醉仙桃”說。有報導引述王高科及其後人的回憶,說毒藥是一種名叫“醉仙桃”的中藥,如“這次下毒從策劃到最後執行,間隔了很長時間。下毒採用的是一種名為醉仙桃的毒藥,此藥是一種中藥,能夠麻醉人的神經。如果使用過量,能當場致人死亡,如果喝酒後死亡速度過快,那么下毒者短時間內無法撤退。所以,下毒的劑量、下毒的時間、藥性的發揮等等方面都要考慮得當。為了精確藥的用量,他們曾拿猴子做試驗。如果日本人喝下毒酒之後,好像喝醉了一樣,在醉態當中緩慢死亡,這樣既不容易被別人發現,而且詹氏兄弟就可以在相對充分的時間內撤退了”(《金陵晚報》2005年9月7日)。筆者此次採訪王高科兒子王正勇時,這位年輕時學過中醫,迄今仍時常免費為街坊鄰居治病的退休工人仍堅持此說。他說,“醉仙桃”的學名叫“曼陀羅花”,服用少量易醉,大量可使心臟麻痹而致死,而且不易查出,臨床上用於麻醉藥。
第三種是“氰化鉀”說。這是目前較多的觀點,緣自詹長麟後來的親口敘述,如“毒藥是軍統局給了我姑父(應為妹夫,下同——筆者)潘崇聲,姑夫後來把藥交給了我哥,我哥晚上帶回家的。過去嘛,全家不管有多少房大家都住在一起。晚上我哥跟我講,說‘你看,藥已經拿來’,我看到是一個很小的,小針頭這么粗的瓶子,藥不多。上面有USA三個字母”(《尋找英雄——抗日戰爭之民間調查》,2006年出版)。詹文斌也向我講述了同樣的父親回憶,並確認那“白色粉末”其實就是劇毒藥物“氰化鉀”。
氰化鉀溶解後無色、無臭、劇毒、速效、用量少,因而最常採用,何況此事由直接當事人回憶,可信度較高。
最終毒死幾人?
投毒者和所有相關人當晚即成功逃離,因此他們對此後在日本領事館發生的詳情並不知曉,最後的結果只能靠軍統內部情報及媒體的公開報導來了解了。由於迄今也未見到軍統內部的通報文字,死傷情況便有了出入。主要是關於死亡人數,一為2人,一為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