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朗格論

詹姆斯-朗格論是一種早期的情緒理論。由美國心理學家詹姆斯和丹麥生理學家朗格提出。基本觀點是:情緒是人對自己身體變化的感知覺。詹姆斯在《情緒是什麼?》(1884)一文中指出:我們知覺到使我們激動的對象,立刻就引起身體上的變化;在這些變化出現之時我們對這些變化的感覺,就是情緒。

朗格在《論情緒》(1885)一書中也提出類似的看法:一個人在受驚嚇時所產生的恐懼情緒,只是一種對於他身體內的變化的知覺;如果除掉身體上的變化, 則恐懼情緒就不能產生。該理論引起了心理學家們的長期爭論,並促進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和新的理論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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