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語與敘事:文化視域下的情理法》是2017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崔明石。
基本介紹
- 書名:話語與敘事:文化視域下的情理法
- 作者:崔明石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12月
- 頁數:324 頁
- 定價:45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14703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情理法作為傳統的法文化與古人對法律世界的認識息息相關,是今人理解古人法觀念、司法智慧的重要途徑。本書將“情理”作為傳統法文化中的一個話語“符號”,在福柯“知識考古”的意義上挖掘“話語—知識—權力”之間的內在聯繫,藉此闡明“合情合理”不僅體現為一種行為模式的合理性,而且還可以表征為一種社會價值取向和正義觀念,進一步揭示其所蘊含的“共時性”意義。本書以古代律例、司法判牘和民間筆記故事作為敘事文本,從“官方敘事”和“民間敘事”兩個維度,探究了“官—民”“士—俗”二元結構下情理話語在立法、司法領域的不同呈現及其生產和再生產的過程;進而表明情理司法即意味著從案件的特殊性出發,尋找與特定的“情”相一致的法律制裁,同時也意味著通過法律精神的回歸來緩解法律適用的僵化性。
實證研究表明,情理法不僅存在於“歷史”的文本中,而且作為歷史積澱潛在地影響著當下人們的觀念及對司法審判結果的接受。因此,情理法的研究既具有挖掘傳統法文化精髓的意義,又可為時下的立法、司法尋找一道具有“知識論”意義的經驗之門。
作者簡介
崔明石,男,漢族,1977年2月生,遼寧遼陽人。2011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2015年進入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後流動站,從事中國法律史和法律文化研究。現就職于吉林師範大學經法學院,職稱副教授,主要從事法學理論和中國法制史研究。先後為研究生講授《比較法研究》《法社會學》《民法哲學》等課程。現主持和完成省部級《話語與敘事:文化視閾下的情理法》《結構主義視角下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傳統法文化語境下的衡平司法研究》等項目5項,發表《事實與規範之間:情理法的再認識——以〈名公書判清明集〉為考察依據》等學術論文10餘篇。
圖書目錄
第一章緒論:問題、方法與範疇
第一節問題
一、問題意識
二、本書框架
第二節方法
一、結構主義與話語分析
二、個案研究與“延展個案”
第三節範疇
一、話語
二、敘事
三、情理
第二章情理的“文—化”闡釋
第一節情——一個“文—化”的闡釋
一、情的語義分析
二、事實與規範之間:情的四維
三、人情:作為社會化的常識
第二節理——一個“文—化”的闡釋
一、理的語義分析
二、事理與天理之間:理之兩端
三、天理:作為正當化的理據
第三節本章小結
第三章情理的復調敘事(一):以官方話語為核心的考察
第一節出禮入刑德主刑輔:士人的治世舉措
一、禮與法:“家國天下”境域內的行為規範
二、德與刑:“內聖外王”理路中的社會控制
第二節上稽天理下揆人情:情理在立法中的體現
一、法律的道德之維:以“別籍異財”為中心的考察
二、道德的法律之維:以“親屬相奸”為中心的考察
第三節折中定斷情法並重:情理在司法中的體現
一、經與權:情理司法的技術手段
二、忠與恕:情理司法的人文情懷
第四章情理的復調敘事(二):以民間話語為核心的考察
第一節申情理冤:“無文”視域下的情理觀念
一、知識結構與冤抑訴訟:未學小民的訴訟觀念
二、人心似鐵與官法如爐:申情理冤的多元訴求
第二節以和為貴:情理觀念在調解語境下的體現
一、帝制國家與宗法社會:文化網路中的多元權威
二、庭內調解與庭外調解:調解語境下的情理觀念
第三節以直報怨:情理觀念在復仇文化中的體現
一、禮與法:進退維谷間的復仇之舉
二、報與施:復仇情節中的情理精神
第五章傳統語境下的衡平觀念
第一節官方理念與民間現實的背離:衡平司法的客觀訴求
一、“法在有司,民不周知”:規範一元化的現實困境
二、“推鞫得情,處斷平允”:切中時弊的衡平司法
第二節傳統司法的實踐場域:衡平觀念及生成空間
一、升堂斷案:從司法的儀式說起
二、準情酌理:清官司法下的情理衡平
第三節情理衡平:傳統糾紛解決的正當性隱喻
一、“事情”“人情”:從“情”的譜系說起
二、“因事求情”“原情定罪”:斷案定罪的合理性依據
三、“酌情據法”“情法兩盡”:法律適用的
合理性訴求
四、結語
第六章尾論
第一節傳統與現代:傳統法文化研究的尋根意識
第二節對話與反思:誰之正義?何種合理性?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