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名挾戶

詭名挾戶又稱詭戶。宋代地主和官僚為規避賦役,虛立名戶假報戶籍,通稱為詭名挾戶。可分詭名子戶和詭名挾佃兩類。詭名子戶是一戶虛立幾戶以至幾十戶戶名。如父、母、妻、子各立戶名,官戶則將階官、職官和人名各立戶名。

以便降低戶等,冒充下戶,規避應由上戶承擔的部分賦役。詭名挾佃是將田產隱寄於官戶、形勢戶,冒充客戶,規避應由主戶承擔的某些賦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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