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報名
2023年5月31日至7月14 日,報名人員可登錄註冊驗船師資格考試考務系統網站實施網上報名。亦可登錄中國海事局官網,進入中國海事一網通辦平台實施網上報名。
考試科目
資格考試分為 A、B、C 三個級別,每個級別均設科目一《船舶 檢驗法律法規》、科目二《船舶檢驗專業基礎(環境與人員保護)》、 科目三《船舶檢驗專業基礎(安全)》和科目四《船舶檢驗專業能 力》。其中,A 級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的考卷中,設有測定應考人員船舶檢驗專業英語能力的試題,這類試題分值占各科目總分值的比例為10%至20%。
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紙質閉卷考試。考生30 人以上的省份原則上應當設定考試地點,考生人數較少的省份,考區直屬海事管理機構可以合併考試地點。
報名條件
1. 工學類、理學類專業。
(1)A 級。
①取得甲類專業(船舶與海洋工程、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 工程、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航海技術、能源與動力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②取得乙類專業(甲類專業以外的其他工學類、理學類專業, 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船舶檢驗及其相關工作 (船舶和海上設施、貨櫃或漁業船舶檢驗,相關設計圖紙、技術 檔案的審查,船舶設計,船舶修造,船用產品生產、檢測,海事管理,漁政漁港船檢管理,船舶駕駛,輪機管理,電氣管理,消防檢 測,無損探測,測厚;下同)滿 1 年。
(2)B 級。
①取得甲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乙類專業博士學位。
②取得甲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者乙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學位或者乙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船舶檢驗及其相關工作滿 1 年。
③取得乙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船舶檢驗及其相關工作滿2年。
(3)C 級。
①取得甲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②取得甲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者乙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船舶檢驗及其相關工作滿 1 年。
③取得乙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船舶檢驗及其相關工作滿2年。
④取得甲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船舶檢驗及其相關工作滿3年。
2. 非工學類、理學類專業。 取得其他類專業(非工學類、理學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申請參加 A 級、B 級、C 級考試的人員,除應滿足相應等級的學歷、學位要求外,其從事船舶檢驗及其相關工作的年限在乙類專業基礎上相應增加 1 年。
(二)免考條件。
在經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船舶檢驗機構工作,並於 2006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經滿足下列條件的,可免試相應級別科目二《船舶檢驗專業基礎(環境與人員保護)》和科目三《船舶檢驗專業基礎(安全)》2 個科目,只參加相應級別科目一《船舶檢驗法律法 規》和科目四《船舶檢驗專業能力》2 個科目的考試。
1. 取得原交通部頒發的相應級別《中華人民共和國驗船人員適任證書》或原農業部頒發的相應級別《中華人民共和國驗船師資格證書》後,並從事本級別船舶檢驗工作(船舶和海上設施、貨櫃或漁業船舶檢驗,相關設計圖紙、技術檔案的審查,下同)滿 4年。
2. 未取得前款規定證書,但滿足下列相應級別條件之一的:
(1)A 級。
①在海事管理機構或漁業船舶檢驗管理機構中,連續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 l0年。
②評聘為工程類或工程研究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累計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8年。
③被外國駐華船舶檢驗機構聘為該機構驗船師後,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5年。
(2)B 級。
①在海事管理機構或漁業船舶檢驗管理機構中,連續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8年。
②評聘為工程類或工程研究類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取得原交通部或原農業部統一組織的全國船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資格證書,累計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6年。
(3)C 級。
①在海事管理機構或漁業船舶檢驗管理機構中,連續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6年。
②評聘為工程類或工程研究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取得原交通部或原農業部統一組織的全國船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證書,累計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4年。
免考條件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前滿足下列條件的,可免試《船舶檢驗專業實務》和《船舶檢驗專業綜合能力》2個科目。
1.取得交通部頒發的相應級別《中華人民共和國驗船人員適任證書》或取得農業部頒發的相應級別《中華人民共和國驗船師資格證書》,並從事本級別船舶檢驗相關工作滿4年。
2.未取得前款規定證書,但滿足下列相應級別條件之一的:
A級
(1)在海事管理機構或漁業船舶檢驗管理機構中,連續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l0年;
(2)評聘為工程類或工程研究類高級
專業技術職務,累計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8年;
(3)被外國駐華船舶檢驗機構聘為該機構驗船師後,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5年。
B級
(1)在海事管理機構或漁業船舶檢驗管理機構中,連續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8年;
(2)評聘為工程類或工程研究類中級
專業技術職務,或取得交通部或農業部統一組織的全國船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資格證書,累計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6年。
C級
(1)在海事管理機構或漁業船舶檢驗管理機構中,連續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6年;
(2)評聘為工程類或工程研究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取得交通部或農業部統一組織的全國船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證書,累計從事船舶檢驗工作滿4年。
報名提交材料
(一)本人最近6個月內的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2.5cm×3.5cm),底色為白色,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像素為295px×413px,大小應在10KB至30KB之間。提交非標準格式照片的,資格審查時將不予通過。
(二)有效的
第二代身份證(含第二代臨時身份證)原件正反面的彩色掃描件(檔案大小應在50KB至512KB之間)。
(三)本人相關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或等效證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檔案大小應在50KB至512KB之間)。
等效證明材料,即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授權開展學歷認證服務的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四)本人從事船舶檢驗及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檔案大小在50KB至512KB之間)。
工作經歷證明應包含報名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聘用崗位名稱及年限、人事部門聯繫電話等信息,並由出具單位加蓋公章、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工作年限按截至2020年8月31日計算。(船員證書、服務簿、勞工契約和退工單或社保證明等資料也可作為工作經歷證明檔案一併提交)。
(五)申請免考兩個科目的報名人員,應提供於2006年12月31日前已經達到免考要求的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如交通運輸部頒發的與申考級別相適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驗船人員適任證書》、原農業部頒發的與申考級別相適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驗船師資格證書》或工程類(工程研究類)與申考級別相適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證書、本人累計從事船舶檢驗工作經歷證明。
非首次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如發生變動,應重新填報。
考試時間
註:考試時間以考前准考證列印時間為準。
2019年註冊驗船師資格考試是11月9-10日舉行。
2020年註冊驗船師資格考試是11月7-8日舉行。
2021年註冊驗船師資格考試是10月30-31日舉行。
考試資格確認、選擇考場及繳費
(一)考試資格確認。
報名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後,應在報名期限內及時確認考試資格審查結果。如需更換或補充報名材料的,報名人員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按照審查意見準備完整、合規的材料,並一次性提交,以避免因提交不及時或材料反覆補充導致報名失敗。
(二)選擇考場及繳費。
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可登入“資格考試網站”,選擇考場併網上支付報名費用。支付成功並確認結果後即為完成報名繳費。選擇考場及繳費時間為2020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報名費用標準為:初考345元/人/期,補考170元/人/期。發生繳費問題的,應與中國海事服務中心聯繫,禁止重複繳費。報名人員一旦選定考場並完成網上支付,報名費用將不予退還。
如需報銷憑證,報名人員在網上支付時應準確填寫發票抬頭、掛號信郵寄地址(非快遞地址,務必詳細且4個月內有效)、郵政編碼等,不填、填錯或地址不詳的,將不再郵遞報銷憑證。
電子證書
2021年12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國務院關於線上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和《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經商有關部門同意,決定在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推行電子證書。註冊驗船師被列入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專用章”電子印章。
注意事項
(一)各直屬海事局將繼續舉行註冊驗船師資格考試機考模擬練習,便於報名人員熟悉機考環境和電子化試題形式。請廣大考生注意本考區考試的相關通知
(二)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覆核的,可在成績發布之日起30日內向報名地的直屬海事局提出申請,註冊驗船師資格考試辦公室根據《註冊驗船師(船舶和海上設施類)資格考試組織實施暫行規程》統一組織成績覆核。
(四)如在考生資格審查期間,發現報考人員提供的學歷學位、工作資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輔助證明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確認即取消考生報考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資格考試。
(五)報考人員如確定在某地區參考,應選擇其所用的國際網際網路通訊協定地址(即IP位址)與擬考試所在省份和城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