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內容包括:民事訴訟費用制度的轉型與變革;民事訴訟費用交納標準專題研究;訴訟費用負擔制度專題研究;律師費用敗訴方負擔的制度分析與實踐觀察;訴訟費用管理制度專題研究;訴訟費用制度在民事調解中運行情況的實證考察;離婚案件訴訟費用制度運行狀況之研究等。
作者簡介
廖永安 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美國麻薩諸塞州立大學波士頓分校訪問學者。現任湘潭大學副校長,“法治湖南建設與區域社會治理”協同創新中心主任,湖南省調解理論研究基地負責人,湘潭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主任,國家ji精品課程與資源共享課程“訴訟證據法學”主持人,湖南省優秀青年社會科學專家,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學名師,2006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2014年榮獲第七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兼任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南省法學會副會長,湖南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和青年項目3項,省部級項目10餘項。榮獲國家ji教學成果二等獎、中國法學優秀成果一等獎、法務部科研成果一等獎、二等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等省部級獎勵10餘項。代表著作有《民事審判權作用範圍研究》《民事訴訟制度專題實證研究》《民事證據法學的認識論與價值論基礎》《訴訟費用研究》等,在《求是》《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民事訴訟費用制度的轉型與變革
一、憧憬與困境:個案之跟蹤考察
(一)需要釐清的兩個基本問題
(二)三組直觀的數據描述
(三)《辦法》實施後的司法現狀
二、制約與衝突:當前民事訴訟費用之制度性缺陷
(一)立法主體越位
(二)價值取向錯位
(三)配套制度缺位
(四)社會外因影響
三、解構與重塑:民事訴訟費用制度改革之出路
(一)變革式改革之動因分析
(二)變革式改革之經驗借鑑
(三)變革式改革之制度創設
(四)規範與訴訟費用相關的配套制度
第二章 民事訴訟費用交納標準專題研究
一、民事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的概念及功能
(一)民事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相關概念界定
(二)民事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的基本功能
二、民事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的現實之弊
(一)交納標準混亂
(二)交納標準單一
(三)交費限度不定
(四)勞動爭議訴訟收費過低
(五)配套制度不完善
三、民事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的設定依據
(一)影響民事訴訟費用交納標準設定之外在因素
(二)影響民事訴訟費用交納標準設定之內在依據
四、完善民事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的相關建議
(一)民事訴訟費用交納標準設定原則
(二)科學設定訴訟費用交納標準
(三)合理設計訴訟費用交納限度
(四)加快完善訴訟費用配套制度
第三章 訴訟費用負擔制度專題研究
一、訴訟費用負擔問題的理論框架
(一)訴訟費用負擔制度的功能
(二)訴訟費用負擔的範圍
(三)影響訴訟費用負擔範圍的因素
(四)訴訟費用負擔的基本原則
二、現行訴訟費用負擔制度的運行困境
(一)當事人的訴訟成本負擔過重,私人成本無從轉嫁
(二)負擔規則的適用不統一
(三)負擔結果的個案不合理
(四)負擔決定缺乏有效監督
三、制度缺陷與外部原因
(一)制度缺陷
(二)外部原因
四、訴訟費用負擔制度的完善路徑
(一)訴訟費用負擔範圍的有限擴張
(二)訴訟費用負擔規則的合理設定
(三)訴訟費用負擔裁判的有效監督
第四章 律師費用敗訴方負擔的制度分析與實踐觀察
一、律師費用負擔的基礎理論
(一)律師收費制度的發展歷程
(二)律師費用的範圍和收取方式
(三)律師費用負擔的模式介紹
(四)律師費用敗訴方負擔的實踐價值
二、律師費用負擔的現狀考察
(一)律師費用負擔的立法梳理
(二)律師費用敗訴方負擔的司法實踐
(三)相關主體對律師費用敗訴方負擔的態度
三、律師費用敗訴方負擔制度的建構方案
(一)律師費用敗訴方負擔的立法方式選擇
(二)律師費用敗訴方負擔的適用範圍
(三)律師費用敗訴方負擔的評定原則
(四)律師費用敗訴方負擔的評定程式
第五章 訴訟費用管理制度專題研究
一、訴訟費用管理制度的立法變遷
(一)訴訟費用管理制度的概念界定
(二)我國訴訟費用管理制度的立法變遷
二、訴訟費用管理實踐異化及“亂象”
(一)訴訟費用管理制度的實踐“異化”
(二)訴訟費用管理制度“異化”引發的實踐亂象
三、訴訟費用管理制度實踐“異化”的成因分析
(一)立法主體“越俎代庖”
(二)法院經費保障長效機制尚未形成
(三) 監管機制不合理
(四)價值觀念上“有失偏頗”
四、訴訟費用管理制度的完善建議
(一)制定專門的《訴訟費用法》
(二)建立長效的經費保障體制
(三)完善經費監管機制
(四)價值觀念的矯正
第六章 訴訟費用制度在民事調解中運行情況的實證考察
一、訴訟調解中的訴訟費用制度
(一)訴訟費用的範圍
(二)調解案件中訴訟費用的交納與分配
二、案件受理費的交納與訴訟調解
(一)案件受理費對法官調解意願的影響
(二)案件受理費對當事人調解意願的影響
(三)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對促進訴訟調解作用的實現
三、當事人協調確定案件受理費的負擔與訴訟調解
(一)當事人對訴訟費用負擔協商的情況
(二)當事人不能就訴訟費用的負擔協商一致的原因
(三)當事人不能就訴訟費用的負擔協商一致的原因與
訴訟標的額的關係
(四)促使當事人對訴訟費用的負擔協商一致的途徑
四、法院決定訴訟費用的負擔與訴訟調解
(一)調解案件中人民法院決定訴訟費用負擔的司法現狀
(二)調解案件中人民法院決定訴訟費用負擔的必然途徑
(三)調解案件中人民法院決定訴訟費用負擔的基本方案
(四)特殊情形下訴訟費用的負擔
第七章 離婚案件中訴訟費用制度實證研究
——以H省Z縣人民法院為考察樣本
一、現狀掃描: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收取與負擔情況展示
(一)離婚案件訴訟費用收取的具體情況
(二)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情況
二、實踐審視:離婚案件訴訟費用制度運行中的問題盤點
(一)離婚訴訟案件基本受理費的司法裁量不規範不合理
(二)涉及財產分割如何確定訴訟費用存在諸多問題
(三)離婚訴訟中除財產分割的其他訴訟事項是否該收取訴訟費用
三、追根溯源: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局限導致適用混亂
(二)規範缺失導致決定隨意
(三)監督缺位導致救濟落空
四、路徑探索:規範離婚案件訴訟費用收取的初步構想
(一)完善立法,進一步明確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收取與負擔
(二)嚴格司法,確保法官正當行使自由裁量權
(三)強化監督,加大對訴訟費司法裁量的救濟力度
五、結語
第八章 環境公益訴訟中訴訟費用制度實證研究
一、激勵或抑制:訴訟費用對環境公益訴訟的影響
二、難題與局限:我國現行訴訟費用規則檢視
(一)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含糊
(二)訴訟費用的負擔過於原則化
(三)當事人費用負擔機制不健全
(四)訴訟費用異議制度規定不完善
(五)缺乏配套措施
三、借鑑與啟示:域外環境公益訴訟費用規則考察
(一)國外環境公益訴訟費用規則簡介
(二)域外環境公益訴訟費用規則的特點及啟示
四、價值與效用:激勵環境公益訴訟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分析
(一)私人懲罰的效用
(二)風險轉移中的公正
(三)環境權具體化的需求
(四)利他主義的激勵
五、破解與重構:我國環境公益訴訟費用規則設計
(一)預留法院裁量的空間
(二)裁量的原則
(三)具體方案
第九章 實現擔保物權案件訴訟費用制度實證研究
一、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申請收費的實踐狀況
(一)總體缺乏統一模式
(二)費用收取名目繁多
(三)收費標準各不相同
二、構建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申請費用規則應遵循的原則
(一)保障申請人訴權有效行使的原則
(二)遵循市場規則的原則
(三)立足國情的原則
三、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申請費用規則的構建
(一)明確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的收費種類為申請費
(二)規定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申請費應按件收取
(三)完善實現擔保物權案件收費救濟途徑
第十章 勞動爭議案件訴訟費用制度實證研究
——以H省A縣人民法院為考察樣本
一、四組數據:訴訟費用交納標準調整後對勞動爭議訴訟的影響
(一)收案數
(二)抗訴案件數
(三)調解率
(四)二審改判率
二、困境掃描:勞動爭議訴訟保護槓桿作用的失衡
(一)困境一:勞動者訴累不減反增
(二)困境二:勞動者訴求多樣性未得到充分體現和區分
(三)困境三:“一刀切”模式無法體現勞資關係的複雜性
三、行為解讀:勞動爭議當事人行為博弈模型分析
(一)現行訴訟費用制度下當事人行為博弈模型分析
(二)合理的訴訟費用制度下當事人行為博弈模型分析
四、進路探究:合理規制勞動爭議訴訟費用之求解
(一)分類設定勞動爭議案件訴訟收費標準
(二)最佳化勞動爭議訴訟費用緩減免制度
(三)引入勞動爭議惡意訴訟懲罰機制
(四)完善勞動爭議案件訴裁銜接機制
附錄一:“《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修訂與前瞻”會議實錄
附錄二:作者關於訴訟費用研究的系列成果
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