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閩杭,男,全國優秀人民警察、福建省勞動模範,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大隊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閩杭
- 國籍:中國
- 職業:警察
- 性別:男
- 任職單位:漳州市公安局
個人簡介,人物事跡,
個人簡介
從警20年,在公安交通管理這個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他盡心盡責一心撲在工作上,有著較強的黨性原則;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堅定的政治立場;他認真抓好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總支的戰鬥堡壘作用;他嚴以律己、廉潔自律、無私奉獻;他兢兢業業、恪盡職守,為改變漳州市區道路交通管理的混亂無序而辛勤工作,特別是正在開展的“暢通工程”更使市區交通秩序明顯改觀。
人物事跡
為了使這項服務真正深入民心、警心,許閩杭推出了幾項舉措:一是轉變觀念,進一步破除特權思想,在警民中樹立“以民為本”的理念;二是嚴格管理,建立日常監督管理機制,修定《隊伍建設與業務工作量化考評辦法》,在民警之間、中隊之間和大隊領導之間形成競孝與責任共同體;三是增強危機感,在隊伍中推行考評扣分待崗制。這些舉措使廣大民警真正確立了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實現了執法機關視窗單位為民服務課題的新推進。
許閩杭集思廣益提出一個大膽的方案——通事故責任認定,這又是一道難題,沒有經驗,更沒有現成模式可供借鑑。他們依據有關法規及實踐經驗,引法院公開審理的作法,經過反覆論證,歷經8個月,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公開認定交通事故的方案,“122”報警服務台改變以往民眾認為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是“暗箱操作”的做法,推行“光作業”:讓事故當事人參與責任認定,公開認定採用法庭的辯論的方式,先將現場勘察、調查情況告訴雙方當事人,讓雙方把事故是怎樣發生的過程確認下來,再由辦案交警列出雙方的違章事實,請雙方淡自己的看法,根據白己的違章情況在本事故中所占的比例,按因果關係談本方或對方的責任,讓雙方有充分的說話餘地,爾後辦案人員提出初步認定,再讓雙方談對此認定的意見,無異議的認定,有異議的再擺事實,講法規,做工作,確定無法達到一致的,由7人組成的責任認定委員會投票決定(少數服從多數)。這種方案一經實施,大大增加了道路交通透明度,真正使民眾對事故處理從“擔心”到“放心”,一般來,發生事故的雙方當事人都能心平氣和地接受交警部門的處理結果,有的民眾對此給予了高度的評價:“漳州交警大隊實行的公開責任認定,真正體現了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這是社會主義法制進一步完善的反映,我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