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春才

許春才,佛山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院長。

處分
佛山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以下簡稱質標院)違規公務接待等問題。2014年至2016年,質標院公務接待費用約5.5萬元,均無對方公函、無事前審批、無陪餐人數或具體事由。2015年,質標院以購水的名義購買酒、提貨單和食品等約6萬元,且在市委巡察組要求其說明時提供虛假情況。上述開支由時任質標院院長許春才審批,綜合管理部部長龔青簽字證明,主管會計兼財務主管梁玉玲覆核。許春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龔青和梁玉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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