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花卉協會

許昌市花卉協會成立於2011年6月28日。許昌花卉協會是由在許昌市從事花卉及相關領域生產、科研、教學、行銷和管理等部門的科技工作者、花卉工作者和花卉愛好者,為促進花卉科技進步,協調和推動全市花卉事業發展,自願結成的綜合性社團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花卉協會
  • 成立時間:2011年6月28日
  • 性質:綜合性社團組織
  • 章程:許昌市花卉協會章程
簡介,章程,

簡介

許昌市花卉協會成立於2011年6月28日。許昌花卉協會是由在許昌市從事花卉及相關領域生產、科研、教學、行銷和管理等部門的科技工作者、花卉工作者和花卉愛好者,為促進花卉科技進步,協調和推動全市花卉事業發展,自願結成的綜合性社團組織。其宗旨是:在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規範;積極宣傳花卉業的地位和作用;維護和增進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發揮協會跨行業優勢,努力促進行業內的有序分工與合作;創新機制,強化服務,不斷提高全市現代花卉業發展水平,促進花卉業又好又快發展。許昌市花卉協會目前有常務理事45名,理事109名,理事單位55個,會員158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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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許昌市花卉協會章程
(2011年6月28日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許昌市花卉協會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本團體是由在許昌市從事花卉及相關領域生產、科研、教學、行銷和管理等部門的科技工作者、花卉工作者和花卉愛好者,為促進花卉科技進步,協調和推動全市花卉事業發展,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的、兼具學術性和行業性的綜合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規範;積極宣傳花卉業在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維護和增進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發揮協會跨行業優勢,努力促進行業內的有序分工與合作;創新機制,強化服務,不斷提高全市現代花卉業發展水平,促進花卉業又好又快發展。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部門許昌市林業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許昌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辦事機構設在許昌市林木種子管理站(地址為許昌市文峰路2003號)。
第六條 本團體吸收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第八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舉辦的各類展覽、培訓和考察等活動的優先權,並享受一定的優惠待遇;
(三)獲得本團體的有關資料、信息和享受各項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及時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三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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