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轉變
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統籌城鄉低保制度,增強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服務保障能力;加快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殘疾人、
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與保障措施。
zhua曲子白渡白顆
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簡化最佳化審批服務流程,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區社會救助措施、標準,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意見,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區鄉鎮(街道)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重要自然地理(及跨區域)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區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位,道路(街、巷)、自然村等居民地、門牌號、專業區和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地名標誌的設定、維護和管理。
(六)負責婚姻、殯葬管理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七)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擬訂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規範性檔案,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規範性檔案、標準,健全
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組織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範性檔案,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規範性檔案和標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許昌市建安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許昌市建安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相關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全區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許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安區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許昌市建安區民政局會同許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安區分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許昌市建安區
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規劃財務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工作,開展民政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民政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民政科技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群團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中央、省、市、區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的管理工作;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資金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
(二)社會救助和福利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社會救助辦法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中央、省、市、區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組織開展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負責轄區內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協調跨區域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貫徹執行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辦法、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全區
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三)基層政權建設和區劃地名股。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具體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全區鄉鎮(街道)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報工作,負責跨區域和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報工作,指導開展地名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區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審核、上報導路命名、更名及具有地名意義的建築物(群)名稱;負責行政區域界位,道路(街、巷)、自然村等居民地,門牌號,專業區和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地名標誌的設定、維護和管理;負責收集整理地名資料,編纂標準地名出版物,為社會提供地名信息公共服務。
(四)社會事務股。組織實施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擬訂全區殯葬管理、殘疾人權益保護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相關規範性檔案;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登記、殯葬服務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相關工作;擬訂促進全區慈善事業發展意見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承擔慈善信託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規範性檔案,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行政編制
許昌市建安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暫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核定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許昌市建安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許昌市建安區民政局局長:韓慧君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區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