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建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許昌市建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許昌市建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中共許昌市委辦公室、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建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室文﹝2019﹞8號),許昌市建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許昌市建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許昌市建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許鐵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市建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Housing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of Jian'an District, Xuchang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許鐵軍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簡化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創新建築市場監管方式,完善信用評價體系。

主要職責

(一)負責城鎮中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和省、市、區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工作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各類棚戶區改造工作。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統計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負責區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分配、管理工作。
(二)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發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區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三)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房地產市場發展規劃和產業規劃,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地產中介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四)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及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工程建設與建築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檢查。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築行業資質認證的管理工作,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五)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工作。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有關規定、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負責規範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工程勘察設計諮詢質量工作。對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認證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工程勘察設計、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場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
(七)負責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工程建設標準及行業標準,負責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並進行監督。
(八)負責推進建築行業科技發展、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工作。擬訂全區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及建築節能規劃和有關規範,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成果推廣,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
(九)負責全區建築節能和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及綠色建築的規範性檔案、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組織實施重點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套用。擬訂發展套用新型牆體材料規劃、規範性檔案和制度,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負責城鄉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城鄉建設有關規範性檔案並實施,負責燃氣、熱力、市政設施等市政公用行業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全區村鎮建設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工作,指導小城鎮建設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和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建築裝飾工程開工登記和施工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與許昌市建安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城鎮燃氣由許昌市建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監管,城鎮門站以外的天然氣管道輸送由許昌市建安區應急管理局管理。
 2、與許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安區分局、許昌市建安區城市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城市規劃、建設以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專業技術強的違法違規行為認定、城市規劃核實、專業技術鑑定、資質資格和專業技術核准、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違法事項移交、行政處罰中涉及行政認可事項落實等管理職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執行具體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負責城市巡查、監督和問題發現以及查處落實。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財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機關作風建設、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督辦、建議提案、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離退休幹部、黨群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勞動、機構編制、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標準和職稱初審、報批工作;負責行業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及獎懲工作;負責編制局機關物資設備購置計畫;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編制區本級年度城市建設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賬目管理工作;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工作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統計信息的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
(二)行政審批與政策法規股。具體負責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各項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工作;負責各項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受理、審核、審批、監督管理工作;催辦督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辦理進度;負責“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聯絡並協調相關股室及部門對行政審批事項報批過程中的相關問題進行處理;組織起草、審查、報批與國家建設法律法規相配套的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機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牽頭指導各業務部門建立誠信體系並監督實施。
(三)住房保障與房地產市場管理股。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區決策部署;擬訂全區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區屬公房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住房建設規劃、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承擔全區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區住宅、房地產開發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制定房地產開發的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格動態考核工作;負責收集全區管理房地產開發檔案資料;負責全區物業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相關政策;擬定全區物業管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立行業信用體系;負責房屋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工作。
(四)建築管理股。擬訂全區工程建設與建築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並監督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含建築裝修裝飾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度並監督實施;核准建築業企業資質並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出省出國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質量與安全監督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管理;負責建立行業信用體系;負責區本級財政投資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監管、安全監管和施工許可證的辦理工作;擬訂全區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和工程造價管理的技術規劃、制度並監督執行;對工程勘察設計和工程造價等市場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勘察設計、造價諮詢的管理及行業執業註冊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城鄉建設工程抗震防災規劃並監督實施;貫徹實施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規範標準;負責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的備案管理;擬訂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科技發展規劃,擬訂建設科技、牆體材料革新、標準定額、工程造價的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組織重點科技項目研發及成果推廣套用,指導對外科技合作項目實施及引進項目創新工作;指導全區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認定和推廣套用;負責建立行業信用體系;負責涉及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揮工程)防護安全性施工圖審查工作的監督管理。
(五)城鄉建設股。擬訂全區城市建設的規劃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編制全區城市建設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城市建設和居民供熱、燃氣、市政設施等市政公用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居民供熱、燃氣、市政設施等市政公用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城市綜合管廊、海綿城市規劃和建設;參與擬訂全區城市建設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核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業資質並監督管理;負責區本級財政投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的辦理工作;負責建立行業信用體系;承擔區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工作;指導小城鎮建設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和監督工作。
(六)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股。負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相關政策的監督落實;負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相關工作。

行政編制

許昌市建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暫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含總經濟師1名)。核定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許昌市建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許昌市建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許鐵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區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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