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

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

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根據《中共許昌市委辦公室、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建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室文〔2019〕8號),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局長:肖志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
  • 外文名:Transportation Bureau of Jian'an District, Xuchang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肖志友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完善綜合運輸服務銜接機制。最佳化交通運輸服務方式,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加強交通運輸管理,推動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強化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統籌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和地方鐵路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區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區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規定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區物流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規定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區交通行業改革方案和配套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區道路、水路運輸有關規定和經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道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城鄉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區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的管理、防止污染及船舶與渡口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漁船檢驗及其監督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區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建安區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公路、水路規費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區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規定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區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
(七)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區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地方交通戰備工作。
(八)指導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指導各鄉鎮(街道)的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
(十一)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
(十二)負責開展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區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辦法,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許昌市建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綜合交通運輸規劃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銜接平衡。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涉及的公路、水路等規劃,許昌市建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
2、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提出全區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市區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負責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審批。許昌市建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審核公路、水路項目須徵得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同意。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等工作,承擔政務督查、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宣傳、外事等工作;負責研究綜合交通運輸發展重大問題,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重要檔案起草等工作;負責組織綜合性調研活動;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保護等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教育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安全監督股(綜合運輸管理股)。組織擬訂全區公路、水路安全生產規定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承擔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有關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指導全區運輸路線、營運車輛、交通樞紐、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區物流發展有關規定;指導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公共客運及水路客運運輸管理等工作;負責安全信息統計、分析、報送等工作;負責全區船舶檢驗工作。
(三)規劃與資金管理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相關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全區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提出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資金投資和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區農村公路工程設計審核;擬訂全區公路、水路行業投融資有關規定;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資、信貸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資金監管、內部審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和路政管理股。擬訂全區交通運輸有關規定;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監督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政策研究;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擬訂公路路政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幹線公路、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及超限運輸治理工作;承擔高速公路及重要幹線公路運行監測和協調,經區政府批准後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綠色通道、搶險救災、農機跨區作業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服務工作。
(五)建設管理股(交通戰備股)。承擔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建設、維護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區重點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維護工作;承擔地方鐵路建設協調工作;擬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規定並監督實施;研究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負責轄區內重大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指導檢查全區國防交通工作;實施全區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工作;組織交通戰備教育、訓練和演練。

行政編制

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暫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核定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許昌市建安區交通運輸局局長:肖志友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區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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