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市長教育質量獎評選和獎勵實施方案

《許昌市市長教育質量獎評選和獎勵實施方案》是許昌市政府發布的一項檔案,為加快推進教學改革、加強教育管理,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學評價和獎勵機制,調動各方參與教育教學的積極性,推動教育事業快速發展、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激發各地、各學校幹事創業、爭先創優的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努力打造教育強市。

為加快推進教學改革、加強教育管理,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學評價和獎勵機制,調動各方參與教育教學的積極性,推動教育事業快速發展、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激發各地、各學校幹事創業、爭先創優的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努力打造教育強市。
二、獎勵原則
(一)堅持導向性。評選明星學校和功勳校長、功勳教師,在全市樹立一批先進典型。
(二)堅持全面性。統籌兼顧城市學校和農村學校、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普通中國小類學校和職業類學校。
(三)堅持科學性。堅持公正公平、實事求是的原則,全面評估,綜合考核。
三、獎勵類別
市長教育質量獎分教育管理獎和教學質量獎兩大類,每年評選表彰一次。
教育管理獎包括明星學校獎、功勳校長獎、功勳教師獎。其中基礎教育類學校按照所設獎項每年進行評審;職業類學校按照明星學校、功勳校長、功勳教師輪流設獎,一年評一個獎項。獲獎的明星學校、功勳校長、功勳教師5年內不再參與評選。
教學質量獎包括高中教育質量獎、國中教育質量獎、職業教育質量獎。
四、獎勵方式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市委、市政府每年召開表彰大會,印發表彰決定,頒發榮譽證書,給予精神獎勵。同時,市政府每年設立“許昌市市長教育質量獎”300萬元,給予物質獎勵,其中教育管理獎100萬元,教學質量獎200萬元。
(一)教育管理獎
1.明星學校獎。在獲得“許昌市人民滿意學校(許昌名校)”稱號的學校中產生,每年獎勵基礎教育學校5所,每3年獎勵職業教育學校1所。
2.功勳校長獎。在獲得“許昌市名校長”稱號的校長中產生,每年獎勵基礎教育學校校長5名,每3年獎勵職業教育學校校長1名。
3.功勳教師獎。在獲得“許昌市名教師”、“河南省名教師”、“河南省優秀教師”、“河南省特級教師”、“省職業教育專家”稱號及受到國家級表彰的優秀教師中產生,每年獎勵基礎教育學校教師10名,每3年獎勵職業教育學校教師1名。
(二)教學質量獎
1.高中教育質量獎。依據各縣(市)學生思想道德建設、教學質量評估、人民滿意學校創建以及學校安全等情況進行考核,每年獎勵縣(市)前3名、進步獎1名;全市高中綜合評估前5名、一二三本上線情況進步獎各1名。市直高中根據教學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獎勵。
2.國中教育質量獎。依據各縣(市、區)和學校學生思想道德建設、教學質量評估、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人民滿意學校創建、學校安全和職業教育等情況進行考核,每年獎勵縣(市、區)前3名、進步獎1名,市直學校前3名、進步獎1名。
3.職業教育質量獎。依據職業學校綜合素質考核、技能大賽、文明風采大賽、公共基礎課評估、升學考試等情況評選職業教育質量獎,依據職業學校招生和學生就業情況設立招生就業獎。
五、管理辦法
市教育局要制訂教育管理獎和教學質量獎管理使用辦法。明星學校、功勳校長、功勳教師要在自身提高的同時,充分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明星學校要積極實施名校帶動戰略,通過名校集團、聯合辦學、學區制管理等模式,開展名校幫扶活動,將明星學校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等移植到其他學校,帶動其他學校共同發展。
功勳校長要建立功勳校長工作室,每年培訓3名以上校長,廣泛傳播先進的管理理念、辦學經驗,在提升全市學校管理水平方面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功勳教師要開設功勳教師工作室,每年培訓5名以上教師,定期開展功勳教師講堂,介紹先進的教學方式方法、教研模式等,引導全市教師提升教學業務水平。
教學質量獎主要用於獲獎單位、學校優秀教師和班主任的獎勵和教師培訓等工作,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許昌市市長教育質量獎的評選和獎勵工作在評審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評審委員會主任由市長擔任,副主任由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相關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負責市長教育質量獎評審辦法的制定和申報、評審、公示、獎勵等具體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長兼任。同時,負責建立評審專家庫,組織評審專家組,組織對明星學校、功勳校長、功勳教師和教學質量獎的前期審核評選工作。評審結果報評審委員會審定。
(二)廣泛宣傳。市、縣(市、區)和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市長教育質量獎評選和推薦的條件、辦法、程式等,營造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再掀創人民滿意學校、辦人民滿意教育的新高潮,促進我市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三)嚴格標準。各縣(市、區)、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實事求是、寧缺毋濫、好中選優”的原則,將最優秀的單位和個人選拔出來。評選推薦工作要逐級申報,嚴格把關,確保質量。被推薦單位和個人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認真審核,並徵求紀檢監察、組織、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部門意見,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對在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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