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文有(政協瀋陽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副主席)

許文有(政協瀋陽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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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文有,男,1955年10月生,漢族,遼寧遼陽人,198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9月參加工作,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

現任為政協瀋陽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副主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文有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遼寧遼陽
  • 出生日期:1955年10月
  • 職業公務員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 信仰馬列主義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人物榮譽,

人物履歷

1974-1976年 遼寧省盤山縣曙光農場興隆大隊知青;
1976-1980年 瀋陽軍區炮兵10師33團指揮連戰士;
1980-1980年 鞍山市汽車廠工人;
1980-1984年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電氣車派出所民警;
1984-1986年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偵察員;
1986-1988年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科員;
1988-1991年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收審所副所長;(其間:1989-1991年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公安管理專業在職大專學習)(1986-1989年在遼寧省中等專業自學考試公安專業在職中專學習)
1991-1992年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收審所副所長(正科級);
1992-1993年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四大隊政治指導員;
1993-1993年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收審所所長;
1993-1995年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收審所所長(副處級);
1995-1996年 鞍山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長;
1996-1997年 鞍山市公安局預審處處長;
1997-1999年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支隊長、黨委書記;(1995-1997年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法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1999-2000年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支隊長、黨委書記;
2000-2002年 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兼刑警支隊支隊長、黨委書記;(其間:2001-2002年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2-2002年 鞍山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2-2004年遼寧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
2004-2006年 遼寧省公安廳刑事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副廳級);
2006-2008年 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
2008-2008年 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瀋陽市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8-2008年 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瀋陽市副市級幹部,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8-2009年 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瀋陽市副市級幹部,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兼市維穩辦主任;
2009-2009年 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瀋陽市副市級幹部,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兼市維穩辦主任;
2009-2010年 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瀋陽市副市級幹部,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兼市維穩辦主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0-2012年 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瀋陽市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兼市維穩辦主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2-2013年 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瀋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督察長、黨委書記兼市維穩辦主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3-2014年 瀋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督察長、黨委書記兼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市維穩辦主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4- 2016年3月,瀋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督察長、黨委書記兼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市維穩辦主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5年2月—2018年1月,任政協瀋陽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副主席。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換屆不再擔任瀋陽市政協副主席。

人物榮譽

曾多次立功受獎,先後榮獲“遼寧省優秀共產黨員”、“遼寧省勞動模範”、“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全國公安系統特級優秀人民警察”、“全國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許文有許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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