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敬華

安徽省霍山縣經信委副主任科員許敬華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許敬華在負責縣經信委技改項目申報工作時,違反規定將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某公司技改項目審查通過並擬稿行文報送省經信委、省財政廳。2013年10月,該公司獲得該技改項目資金20萬元,但未按照規定實施該技改項目。2018年3月,許敬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