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禮

許宗禮(1587—?),字立台,河南長垣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中三甲進士。初授孝義知縣。後任榆次知縣。許宗禮任孝義知縣期間,為孝義興建水利,創辦學校,倡導孝廉,政績卓著。天啟元年,任戶科給事中。天啟三年任禮科右給事中。天啟四年,升任吏部都給事中。天啟五年任太常寺少卿。天啟七年任吏部左侍郎。後因崇禎清除閹黨擴大化,株連到許宗禮。納贖 為民,罷官還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宗禮
  • 籍貫:河南長垣人
  • 出生日期:1587年
家世,生平,事跡,為官,

家世

許宗禮出生於官宦世家,書香門第。其一世祖許源,為元代金州刺史;二世祖許諒金,為新州刺史;三世祖因亂世不仕;四世祖許昭先,本為讀書人,後被徵兵,以武功升千戶,署開州。後升為武節將軍管軍元帥,鎮守邳州。後以年老致仕。五世祖許璋,襲職為千戶。
許氏從許源始,世居長垣縣城。許昭先元帥死後,從五世祖許璋起,遷居於蘆崗鄉三青觀村。到許宗禮已是第十五世。
許宗禮的父親名許淬,其弟兄五人。其中許瀾,為明乙卯科舉人,曾任潞安府通判及奉政大夫。許宗禮兄弟五人,其兄為宗孔、宗英、宗哲、弟為宗儒,他排行為四。

生平

萬曆十五年(1587年)出生於蘆崗鄉三青觀村;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鄉試中乙卯科舉人;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殿試中三甲二百一十三名進士;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初授孝義縣知縣;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任榆次縣知縣;
天啟元年(1621年),擢戶科給事中;
天啟三年(1623年)十一月,改禮科右給事中;
天啟四年(1624年)升吏科都給事中;
天啟五年(1625年)四月,任太常寺少卿
天啟六年(1626年十二月,)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
天啟七年(1627年)四月,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正二品),協理院事;
天啟七年(1627年)十一月,任吏部左侍郎
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納贖為民。

事跡

許宗禮作為新科進士,初授孝義縣知縣。孝義縣位於山西省呂梁山東,太原盆地西南,土石山和丘陵占總面積的百分之八十五。為有名的乾旱貧瘠地區。許宗禮在任期間,做了三件大事:
引文峪河水灌溉農田。文峪河發源於呂梁山區,流經縣境東部。孝義由於丘陵崗地多,十年九旱,逃荒要飯的災民很多。許宗禮經過實地調查,動員老百姓開挖三條文峪河的支渠,引水澆灌農田。同時又在城南開挖了方圓兩三里的大水塘,用以蓄水,以解決人畜用水問題。此處後來成為張家莊水庫。
孝義處於偏遠地區,“素乏弦誦聲”,許宗禮至“即以起衰為己任,日夜勸課,從此屢有掇科者,皆化導力也”。許宗禮興學辦校,對孝義的教育事業影響深遠。使孝義擺脫了過去鄉試、會試多年空白的局面。
孝義縣名是由當地“割股奉母”和“義救樵夫”故事演變而來。據記載,孝子鄭興,自幼很有志向,終日勤勞耕作,侍奉父母,但家境貧寒。父親去世後,鄭興守了三年孝。母親久病不起,鄭興服侍床前,從不解衣,不離母親半步。母親想吃肉丸湯,鄭興因無錢買肉,於是割下自己的肉煮湯奉母。
義虎救樵夫,說的是有個樵夫砍柴墜入深淵的虎穴中,老虎不僅沒有吃他,反而將他背出山外。許宗禮以兩個故事為例,舉孝廉,以教風化。大力宣揚孝道,提倡鄰里和睦相處,倡導淳樸的民風。使縣內的風氣大為改觀。
許宗禮治理孝義三年,政績顯著。屆滿,遂調任榆次縣知縣。榆次縣是當時各方面比較好的地方。榆次的歷任知縣大多得以升遷。
許宗禮到榆次是輕車熟路,十分順手。他在榆次值得一提的是全面修繕了榆次城隍廟。該建築歷史悠久,建築風格獨特。由於常年得不到維修,幾乎是一派破落景象。許宗禮懷著一顆虔誠的心,籌集民間資金,對城隍廟進行了整修、加固,使其恢復了原來的面貌。

為官

天啟元年(1621年),許宗禮離開了榆次,擢為戶科給事中。給事中屬於言官,職責是下情上達,監督彈劾官員。許宗禮雖然還是七品官職,卻享受四品官的俸祿。
天啟三年六月(1623年),許宗禮就明朝的稅賦制度,也就是俗稱的攬納,上了一道著名的奏摺。此奏摺全文如下:
戶科給事中許宗禮奏:山東都司經歷何之望,於天啟元年八月內,投批戶部,解光祿寺粟米等銀,侵匿不納。業經題參奉旨追問,今經一載,茫無結局。所宜照欠追比,問擬如律。然錢糧重大,吏弊無窮,所當申飭者有五:一選擇宜急。該司府於各屬中體,訪醇謹敬事者,凡遇斂解,擇而使之,則用得其人,解納自清;一部文宜速。凡錢糧起解之日,該府類造清冊一樣三本,一存庫備照,一送該道藩司,一選差的當人役投部,按驗倉口數目起解。日期解官姓名一一開載,以杜假印假文沉匿侵沒之弊;一印封宜固。銀人鞘時,當堂兌封,逐封用印鈐蓋,仍載在冊批項下,以憑查驗,則防範既周,奸貪自息;一包攬宜禁。都中積年猾棍,專以包攬為生涯,解官受其啜誘,貽害不小,宜嚴加戒諭,毋墜術中;一連坐宜嚴斂。解責佐貳而委,解府為政,司道為監主,誠能互相照管,即有神奸,豈得出入自繇,遲速任意。今後省直解官但有侵欺那借,聽該部巡視衙門於府道藩司,一併指名參處至該部職司主計。亦宜勵精振刷,耐心磨勘,毋憚於勤渠刻期兌收。毋滋其沉閣,於以起積玩而裕經費,豈日小補得旨何之,望奉旨提究著作,速查明追贓正罪。起解查參等事,俱依議嚴行嚴飭。
許宗禮的奏摺,是消除糧物轉運弊端的重要建議。
許宗禮在奏章中說:“都中積年猾棍,專以包攬為生涯,解官受其啜誘,貽害不小。”指京城一些地痞流氓,天賴惡棍,利用全國各地解運而來的錢糧物料,損公肥己,以次充好,買賣等行為。
許宗禮的奏摺引起了朝廷的高度重視。朝廷指示戶部迅速拿出意見,將許宗禮提的五點建議貫徹其中。許宗禮的意見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活躍在京城的攬納活動,減少了它對國家賦稅制度的危害。
許宗禮所在的天啟年問,正是魏忠賢權勢熏天,飛揚跋扈時。隨著楊漣、左光斗等正義人士被殘害致死,大批東林黨人離開了朝廷。朝廷部院人員空缺,國家機器的運轉都成了問題。魏忠賢是以人劃線的,但畢竟閹黨無法填充所有空缺。於是他想將平時不迎合東林黨的官員拉為己用,使之成為自己的勢力範圍。許宗禮就是這樣的人。他朝上朝下不論黨爭,只管幹事,且才華橫溢。同時許宗禮厭惡閹黨,且又不敢得罪閹黨,身不由己地說過一些違心的言語。因此,許宗禮自然地就很快被充實到空缺的部院中去。這就是從天啟五年四月到天啟七年十一月,許宗禮迅速地從四品官升到正二品官的原因。
沒想到一場“政治運動”迅速捲來,將年輕的吏部左侍郎推入谷底。
崇禎元年十二月,大學士韓爌被召回,代黃立極為內閣首輔。關於考察閹黨定逆案之事就交由韓爌主持。韓爌是元老重臣,天啟時被魏忠賢斥逐,處事沉穩,極有聲望。
崇禎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崇禎召見大學士韓爌、李標錢龍錫和吏部尚書王永光,明諭定附逆諸人之罪,魏忠賢、崔呈秀客氏為首逆,其餘為附逆,分出輕重等級,分別治罪。
崇禎將以前的稱頌、建祠的奏疏發下,要他們和左都御史曹於汴一起在內閣詳加評閱,“如事本為公,而勢非得已,或素有人才而隨人點綴,須當原其初心,或司責其後效,”只要對那些“首開諂附,傾陷擁戴,及頻頻頌美”之徒,還有那些“陰行贊導”之人,都要列入。崇禎還要他們“數日內確定,不許中書參預”。
韓爌等遵旨詳審後,擬出入逆案諸人名單,名後附上其主要罪過。韓爌為人端莊寬厚,不想廣加株連,以免樹怨,所以第一次只列入四五十人。崇禎看了後大不高興,命韓爌等再廣加搜求,並說這些人“皆當重處,輕則削籍”。
過了幾天,韓爌等又加入了數十人呈上。崇禎看後大為震怒,謂所定“不稱旨”,還說“魏忠賢一人在內廷,如不是外廷諸臣逢迎,哪裡能做那么多惡。內臣中那些協同作惡的,也應一併列入。”韓鍍和幾個大學士則回答說:“外廷不知內廷事。”崇禎面有怒色,嚴厲的說道:“怎么能說都不知道呢?只是害怕樹怨罷了。”
第二天,崇禎再一次將諸臣召入,指著一個黃包袱說:“這都是紅本,內臣作惡的實證都在這裡,宜一一詳查列入。”韓爌等人知道事關重大,內臣凡是有參與其中的都不能逃脫。這裡所說的“紅本”,即批的奏章。臣下上疏,先由內閣票擬,然後由皇帝用御筆批紅,隨後即發下執行。但皇帝往往懶於此事,故大都由司禮太監代批。於是,這些內臣藉機行私,傾陷異己便得心應手。對這些“紅本”進行細查,內臣們行私之事自然能一一查出。這樣一來,牽連自然會很大。韓爌回答崇禎說:“臣等職責是掌票擬,三尺法非所習也。”實際上是在推脫此事。吏部尚書王永光也不敢掌此事,便回答說:“吏部只熟悉考功法,不習刑名。”崇禎又召刑部尚書喬允升,要他對這些人按律定罪。
喬允升無奈,只好與內閣諸臣一起處理此事。經過一番詳查,又列上一個名單。崇禎看了後問道:“張瑞圖來宗道等人怎么沒列入呢?”韓爌等回答說沒有事實。崇禎說:“張瑞圖因善書而受魏忠賢寵信,來宗道為崔呈秀之父上恤典,稱什麼在天之靈,實在可惡至極。”又問賈繼春怎么未列入,王永光回答道:“賈繼春曾請求善待李選侍,不失厚道。後雖改口,稍覺反覆,其所言亦多可取。”崇禎馬上厲聲說道:“正是因為他反覆,所以才是真小人!”並命令這些人都要列入。
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崇禎將“欽定逆案”正式頒布天下。前邊有崇禎的“聖諭”,先講了一通定“逆案”的必要,後邊說道,經過這次處置後,“縱有遺漏,亦赦不究。自今懲治之後,爾大小臣工,宜洗滌肺腸,恪修職業,其尊王路”。崇禎的“聖諭”後附有韓爌等人上的一道“本”,實際上就是對定逆前後經過的一篇說明。隨後是對入逆案諸人分等治罪。將逆案人員按罪行分為八等,依律處置。
一、首逆二人;二、首逆同謀六人;三、交結近侍十九人;四、交結近侍次等十一人;五、逆孽軍犯三十五人;六、交結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七、諂附擁戴軍犯十六人;八、祠頌四十四人。
許宗禮被列入交結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之列。近侍指太監。
許宗禮的罪名為:贊導。戶部吏垣,吏調管察,考選曲徇要路,躋升同卿比黨。
清除逆黨的擴大化,使許宗禮蒙受了很大的冤屈。當時的吏部尚書是房壯麗,吏部僅許宗禮一個侍郎。一切人事任命安排,吏調管察、考選,均是按照房壯麗指示辦的。許宗禮受到了“坐徒三年,納贖為民”的處罰,房壯麗卻列入最後一類“祠頌”,定為回鄉閒住。
許宗禮就是這樣變賣了家產,納贖為民。他悄悄的離開了京城,默默的回到了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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