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許天錫
- 字號:字啟衷,號洞江
- 所處時代:明朝
- 去世時間:1558年
相關事件,主要作品,
相關事件
天錫幼時學《易》於陳豸、史崇藍。弘治六年(1493年)登進士,授庶吉士。弘治十一年為吏部給事中,極言直諫,同何天衢、倪天明一起稱“台省三天”,並負時望。他曾上書“整肅圖書”,刊行經史;又視察兵事,據實上報;還營救徐淮冤獄,反對文森等人以直言交“部議”。弘治十七年,鳳陽大雨,死者1000多人,朝廷大驚,說天變有異,廣求直言七策。天錫乘機上奏人事考核等策,經採納,令兩京四品以上官員皆自己檢查侯令;五品以下6年考核一次。嗣後天錫又深入調查牛馬房,上奏14條改革意見,付諸實施,每年節省飼料費50餘萬兩。
正德元年(1506年),天錫升工部左給事中,奉命冊封安南國王,途中又升都給事中。安南國王厚贈金銀,但他分毫不受,紀詩曰:“青茅又喜重苞貢,薏苡何須滿載歸”。安南國建“卻金亭”紀念其高風亮節。正德三年,天錫回國,劉瑾當權,國事大變,敢言者皆受貶斥。天錫憤極,他連夜草疏彈劾劉瑾貪污的幾十個情節,進行“尸諫”。但這一夜妻子和兒子都不在家,唯有一個侍童在側,天錫把奏疏交給侍童,令他托人交給朝廷,後即自縊身死。侍童怕惹禍燒身,藏了奏疏逃避他方。事過3天,錦衣衛點卯檢查,才發現天錫已經身死。死得不明白。嘉靖時,劉瑾被誅後,天錫的兒子許子春才上疏辨冤。朝廷詔賜祭葬,大書墓碣:“賜一品祭葬洞江許公之墓”。
主要作品
天錫著有《黃門草》詩集,其中有18首被選入清郭柏蒼的《全閩明詩傳》。
明弘治六年(1493年)進士,授庶吉士。弘治十一年(1498年)任吏部給事中,轉任工部給事中。弘治十三年(1500年),福建建安書林火災,焚燒書版甚多,天錫上奏請派員檢查,刊行有益經史書籍,停刊《論范》、《論草》、《策海》、《文衡》等陳腐文鈔書籍,禮部同意施行。次年五月,韃靼火薛攻大同,明軍連續失利,朝廷派天錫前往視察。天錫據實上報,巡撫洪漢、中官劉雲、總兵王爾土等均受處分。弘治十七年(1504年)五月,天錫奏改官員考核制度,又與御史何深檢查牛馬房,上奏應行改革十四事,每年節省飼料費五十餘萬。武宗繼位初,天錫上疏,請廣求直言,升工部左給事中。正德元年(1506年),奉命冊封安南國王,途中進都給事中。至安南,國王贈以金,天錫辭不受,安南人為建“卻金亭”。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初,核查內庫,得劉瑾貪污數十事,自知奏疏一上,必獲大禍,決定以“尸諫”,乃夜草彈劾劉瑾疏,而後自縊死,但侍童懼禍,藏疏而逃,疏不能上。嘉靖中,其子許春上疏訟冤,詔賜祭葬,墓碣大書“賜一品祭葬洞江許公之墓”。天錫好詩,有晚唐風格,著有《黃門草》、《旅途雜詠》,已佚。今存遺詩18首,見於郭柏蒼《全閩明詩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