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大剛

許大剛

許大剛,男,漢族,1958年11月出生,河南開封人。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河南省人民警察學校畢業,研究生學歷。曾任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商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年8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7年1月,開除黨籍。

2017年2月,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大剛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開封
  • 出生日期:1958年11月
  • 畢業院校:河南省人民警察學校
  • 信仰:共產主義
人物履歷,個人榮譽,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雙開,

人物履歷

1981.10——1989.11,河南省開封市公安局一科偵察員
1989.11——1993.05,河南省開封市公安局特勤隊副隊長
1993.05——1995.04,河南省蘭考縣公安局局長
1995.04——1996.07,河南省蘭考縣公安局局長(副縣級
1996.07——1997.03,河南省開封市公安局副局長兼蘭考縣公安局局長
1997.03——1998.02,河南省公安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直屬支隊支隊長
1998.02——1999.11,河南省公安交警總隊副總隊長兼高速公路直屬支隊支隊長
1999.11——2004.07,河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兼高速公路直屬支隊支隊長(正處級)
2004.07——2005.06,河南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總隊長
2005.06——2007.07,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
2007.07——2009.08,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商丘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9.08——2016.09,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商丘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河南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

個人榮譽

曾參與開封“9·18”文物盜竊案,榮立個人一等功。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8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雙開

2017年4月27日,河南省紀委通報了三起省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商丘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許大剛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違規購車、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2013年7月至被執紀審查期間,許大剛違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相關規定,在商丘市政府、市公安局各占用1處辦公用房,面積分別為34平方米、74.12平方米。2007年9月,許大剛安排商丘市機動車駕駛員考練中心超標準購置排氣量4.0L的豐田越野車一輛供其使用至2013年12月;2009年至2016年,許大剛借逢年過節、女兒結婚、外出學習之機,違規收受7人所送禮金總計57.3萬元,其中,黨的十八大後收受17.5萬元。2017年1月,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許大剛開除黨籍處分;2017年2月,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許大剛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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