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首先這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後,根據
設備監理契約獨立執行設備
工程監理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考試依據人事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印發〈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40號)
適用於在建設項目中對重要設備形成過程中的質量、進度等環節工作進行控制、見證、檢驗和審核的設備監理中介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
考試內容
註冊
設備監理師考試是由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共同組織的考試,該考試包括如下四個科目:《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設備監理契約管理》、《質量、投資、進度控制》、《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4個科目。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兩年內累積通過所有四個科目的考試,部分人員免試兩科,實行一年通過。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報名條件
(一)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二)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三)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四)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五)凡符合上述條件之一,並於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
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設備監理契約管理》兩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
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07年年底。
(六)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檔案精神,凡符合
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在資格審核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考試時間
9月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9月7日
上午8:30-11:30
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下午2:00-6:00
2012年設備監理師考試時間:
2012年設備監理師考試時間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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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8日
| 上午8:30-11:30
| |
| 下午14:00-17:00
| 設備監理契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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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9日
| 上午8:30-11:30
| 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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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14:00-18:00
| 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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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用書
2,2012年全國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複習及模擬題集(沿用2010年版)
3,2012年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全套共5本含大綱)[3]
4,設備
工程監理技術與方法-2012年設備工程監理系列教材(不單售)
5,設備工程監理導論-2012年設備工程監理系列教材(不單售)
6,設備工程監理契約管理(契約管理部分)-2012年設備工程監理系列教材(不單售)
7,設備工程監理契約管理(法律基礎部分)-2012年設備工程監理系列教材(不單售)
考試科目
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
註冊設備監理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
考試設定《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設備監理契約管理》、《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4個科目,分4個半天進行,前三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最後一科考試時間為4小時。
成績管理
考試為
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