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工程監理歸檔資料管理規範

《設備工程監理歸檔資料管理規範》是2020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設備工程監理歸檔資料管理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plant engineering consulting archival document management
  • 標準編號:T/CAPEC 9—2019
  • 發布日期: 2020年01月0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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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張平、姜波、趙清萬、魏嵬、張岐江、陳金超。

起草單位

吉林夢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唐電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南京三方化工設備監理有限公司、陝西威能檢驗諮詢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設備工程監理歸檔資料的一般規定、範圍、質量要求、立卷、裝訂、保存、歸檔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設備監理單位設備監理資料歸檔管理活動,委託人對設備監理資料歸檔要求可參照執行。

主要內容

本標準總計八個章節和四個資料性附錄。分別是: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
基本要求、歸檔資料範圍、歸檔資料要求、立卷、裝訂要求、歸檔、保存、附錄A設備工程監理歸檔資料組卷指南、附錄B案卷封面樣式、附錄C卷內目錄樣式、附錄D卷內備考表樣式。
標準適用範圍是製造階段駐廠監理。施工現場設備安裝、調試實際中執行工程建設監理規範或施工規範。關鍵點檢驗和出廠檢驗參照本標準執行。各行業製造階段監理的工作範圍及界面可能有所不同,各監理單位可以按照契約約定的監造範圍及工作界面確定歸檔資料範圍及要求。標準結構執行GB/T1.1-2009要求。標準主體條款分三個層次,既:要求性條款、推薦性條款和陳述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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