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式,是指對發生的經濟業務,先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再直接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的一種賬務處理程式。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式,適用於規模較小、經濟業務量較少的單位。
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式的一般步驟包括:
(1) 根據原始憑證填制匯總原始憑證;
(2) 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填制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也可以填制通用記賬憑證;
(3) 根據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逐筆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4) 根據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5) 根據記賬憑證逐筆登記總分類賬;
(6) 期末,將庫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明細分類賬的餘額與有關總分類賬的餘額核對相符;
(7) 期末,根據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的記錄,編制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