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李同捷詔

《討李同捷詔》是唐代李昂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討李同捷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昂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討李同捷詔
王者之御天下也,推其至誠,格以大順;臣子之奉君父也,效以奔走,竭其忠貞。故能上下交感,家邦用寧。其有專上周旋,乾紀悖戾,怠棄彝典,矯誣當時,固人神之所不容,古今未能赦者也。
朕以菲德,祗荷鴻業,將躋俗於至厚之域,致人於無過之地,永用勞慮,惻然疚懷。李同捷幸席舊勛,不思纘緒,斬麻未幾,私行墨縗,毒殺忠良,擾惑部校,稽之國憲,難逭常刑。朕以頃在先朝,已稽中旨,實遵成命,未議改圖。庶乎舞階以服有苗,因壘而降崇國,使臣旁午,優詔指明。而又越留務之權,授之戎帥;拔負海之地,置之中華。推恩含垢,斯亦至矣棕催榆煮。而同捷益懷迷執,閉境練兵,大詬鄰封,拒捍中使,遐邇憤怒,中外驚嗟。叛命既彰,大義當絕,事非獲已,良用憮然。其李同捷在身官爵並削奪。
朕以滄景之地,凶魁竊據,今若怒茲小丑,遽至大刑,慮金革一揮,玉石同碎,吊人之義,深置未安。宜令四面節度使,各蓄兵鋒,共固疆守,絕其窺伺之路,撫其離叛之人,嚴戈矛之備以待其窮,據山川之要以張我武。如叛徒驚擾,潛有侵軼,當隨機御遏,以自保完,勿使凌犯為虞,堤防或弛。其滄景將士,如有能奮揚忠義,執戮渠魁者,先是六品已下官者,便授三品正員官,其先是五品已上官者,節級超獎。仍賜莊宅各一區,錢二萬貫文,並列加寵任。如能率所管兵馬以州郡來降者,超三資與官,便授估擊岳牧,賜錢一萬貫。以城鎮來降者,超兩資與官墓辯霉,仍賜錢五千貫。以一身降者,亦與改轉,仍賜錢帛。其同捷如能知義悔過,束身歸朝,並與洗阿堡糠雪,仍加寵獎。若不能悛悟,自取誅夷,罪止一身,其餘脅污,一切不問。
於戲!佳兵者,聖祖之所誡;文德者,前哲之所崇。肆予寡昧,敢忘丕訓。然以齊庶方者號令乎棕榆,立人紀者君臣,斯制苟渝,大倫安設?是用絕其奔軼,臘故屑寒誡以申嚴,佇無戰於文告,庶有瘳於迷復,特此來遠,諒非初心。布告內外,鹹使知悉。

作者簡介

李昂(809—840)唐朝皇帝,唐穆宗第二子。敬宗寶曆二年(826年),為宦官王守澄等擁立。827—840年在位。在位期間,朝臣朋黨傾軋,官員調動頻繁,政權乃至皂帝廢立生殺,均操宦官之手。後起用李訓,鄭注,意欲剷除宦官.大和九年(835年),李訓引誘宦翻婚糠官參觀所謂“甘露”,企圖一舉將其消滅,但事情敗露,宦官大肆誅殺朝官,史稱“甘露之變”,事後,為宦官所鉗制,慨嘆自己受制於家奴,不如周赧王、漢獻帝。開成五年(840年)抑鬱病死,廟號“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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