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談倫理學

言談倫理學是哈貝馬斯試圖在《交往行為理論》中建立的倫理理論。按照這個理論,對於基本的倫理原則的尋求應該集中在實踐言談的結構上或在理性論證言談的基本規範上。道德實踐圍繞著這樣一種律令來獲得基本結構,這種律令是依靠語言的合作行為而形成的物種[即人類]所必須遵守的。

→言談倫理學(Discourse ethics)
交往有自己的合理性和規範內容;這內容不可避免地涉及有效要求的相互承認。任何一個關於什麼是對的的主張在下述情況下就能被認可,即它只在論證式的言談中受到挑戰,而且這言談導向了合理產生的共識。這種論證被理解為交換、估價信息和推理的程式。言談是這樣一種介質,在其中我們理想化前提的倫理方面是最透明的和最容易得到反思的。言談的這個特點使我們能夠超越策略行為,並且按照基於相互理解的責任義務而行動。言談倫理學的方法是義務論的、認知的和普遍論的,因而與公共社團的(communitarian)倫理理論相對立。
在某種程度上,言談倫理學被認為是對康德倫理學的重構;它將倫理學的基礎從我們反思的道德意識變到對話中由主體組成的共同體。它也被稱之為交往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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