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越劇《胭脂》作

《觀越劇〈胭脂〉作》是近代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謝覺哉先生創作的一首七言絕句。該詩表達了詩人對浙江省人民法院在處理案件時的嚴格要求。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觀越劇《胭脂》作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體裁:七言絕句
  • 作者:謝覺哉
  • 作品出處:《中共五老詩詞鑑賞》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作品鑑賞,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觀越劇《胭脂》作
一念之忽差毫釐,
毫釐之差謬千里②。
胭脂一劇勝神針③,
啟智糾偏觀者喜④。

注釋譯文

①越劇:流行於浙江上海江蘇以及東南沿海省區的一種地方戲曲劇種。此劇種是清末在浙江嵊縣一帶的山歌小調的基礎上吸收餘姚灘黃、紹劇等劇種的劇目、曲調、表演藝術而初步形成,當時稱為“小歌班”或“的篤班”。1916年進入上海,稱為“紹興文戲”。30年代中又發展成為全部由女演員演出的“女子紹興文戲。”抗日戰爭時期,此劇種在浙東敵後根據地加以改革,同時受上海話劇、崑劇的影響,1942年起始稱越劇。全國解放後,越劇得到了很快的發展,整理改編了《梁山伯與祝英台》等優秀戲目,並恢復了男女同台演出。現在越劇已走向全國,為廣大觀眾所喜愛。《胭脂》:根據清代作家蒲松齡聊齋志異·胭脂》改編的一出越劇。
②一念之忽差毫釐,毫釐之差謬千里:化用成語,語出《易》:“差以毫釐,謬以千里。”毫、厘均為微小的重量和長度的單位,十絲為一毫,十毫為一厘。謬:差錯。此語形容極細微的差錯,會造成嚴重後果。
③神針(即針):療效如神的金針。
④啟智糾偏:啟發智慧,糾正偏頗。

作品鑑賞

1959年,以75歲高齡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謝老,為克服和糾正1958年以後全國法院系統普遍存在的“左”的傾向,上任第一件事就廢止了電報報案核准死刑案的做法,恢復了必須及時報送死刑案全部案卷的做法。他認為:必須克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以言代法、寧左勿右、左比右好的種種錯誤思想和做法,強調司法人員“頭腦發熱不得,一發熱就容易出錯案”,反對只憑主觀判斷,必須深入實際,反覆調查研究,大力提高辦案質量,“把案子辦得更準確、更細緻、更踏實,做到不縱、不寬、不漏、不錯。”他親自辦案,典型示範,千方百計想盡辦法教育司法人員,以生動深刻的古代案例為鑑,總結歷史經驗教訓就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1963年4月,謝老到浙江視察工作,與該省司法人員共同觀看了越劇《胭脂》,並寫了這首詩題贈浙江省人民法院。《胭脂》的劇情梗概是:牛醫卞三的女兒胭脂與書生鄂秋隼邂逅相逢,產生愛慕之情。熱心人宿介、王春蘭想從中成全。宿冒充鄂生,夜人胭脂之室取鞋而去。誰知宿不慎將鞋失落,為無賴毛大所得。毛大攜鞋到卞家,為卞父驅趕,遂殺卞父,胭脂以為其父為鄂生所殺,告到官府。此案經歷三個審判階段,才找到了真正的兇手。第一階段是聊城知縣張宏,憑原告指名和死者身旁拾到的繡鞋判處鄂秋隼死罪。第二階段是東昌府知縣吳南岱發現鄂秋隼是一介文弱書生,不像殺人兇手,詳細審訊與此案有關的宿介之妻王春蘭,才知繡花鞋為宿介入室所取,定了宿介死罪;第三階段是省級教育官學台(相當於省教育督查官)施愚山,又經過反覆調查研究,證明宿介偷取繡鞋是事實,但繡鞋則不慎遺失,而為毛大所得,最後以此找出真正的兇手毛大,了解此案。劇情反覆告訴人們:公正判案是很不容易的,要反覆調研,嚴格對證,不能有絲毫的草率、馬虎,稍一疏忽,即釀大錯。
謝老從越劇《胭脂》劇情引發開來,為大力提倡調查研究、啟智糾偏而寫出此詩。詩寫的樸實無華,典雅含蓄,入情人理,生動感人。前兩句引典入詩,自然貼切,強調“毫釐”二字,首尾相接,兩次出現,而“毫釐”與“千里”又造成十分強烈的反差,給人以警策的作用。第三、四句扣題,說明《胭脂》一劇給人的教育勝過金針治病,療效如神,可以開啟人們的智慧、糾正認識上的偏頗,在觀劇的笑聲中得到啟迪。

作者簡介

謝覺哉(1884一1971),字煥南。湖南寧鄉人。清末秀才。1921年加入新民學會。任《湖南通俗報》總編輯、《湖南民報》主編。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大革命時期,任國民黨湖南省黨部常委。1933年到中央蘇區。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陝甘寧邊區政府秘書長等。1946年任法律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1949年後,任內務部部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第四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等。1971年病逝。謝覺哉存詩《自洪湖脫險抵上海作》、《無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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