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選擇指個體或群體僅對其同類或親屬表現出來的利他行為。根據個體或群體的社會生活經驗,同類或親屬在其情感的認知判斷中具有優先被選擇的權力。
中文名稱 | 親屬選擇 |
英文名稱 | kin selection |
定 義 | 有利於一群遺傳上相關的個體(親屬)的選擇;與之相對的是利於一個個體或該個體的直接後代的選擇。 |
套用學科 | 遺傳學(一級學科),進化遺傳學(二級學科)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親屬選擇
- 外文名:kinship selection
- 學科:社會心理學
含義,詳細信息,
含義
親屬選擇(kinship selection),也稱為“利群選擇”,個體或群體僅對其同類或親屬表現出來的利他行為。根據個體或群體的社會生活經驗,同類或親屬在其情感的認知判斷中具有優先被選擇的權力,主要是因為同類或親屬可以給個體或群體帶來心理上的親近感和安全感。
詳細信息
親屬選擇是群體選擇的一種,它是由英國進化生物學家漢密爾頓(William Donald Hamilton,1936-2000)於1964年提出的。該學說認為,親緣關係越近的動物彼此合作和利他傾向越強烈,而親緣越遠則表現越弱。典型的例子就是工蜂/工蟻,它們養育·建設蜂巢/蟻巢而自己卻不能繁殖後代,還要撫養女王蜂/蟻的後代。而kin selection一詞則是同年由另一位英國進化生物學家和遺傳學家John Maynard Smith(1920-2004)首次使用。
Mills(2010)認為,漢密爾頓的親屬選擇為利他主義問題提供了一個戲劇性的解答,因為親屬個體能使它們自己的基因組得到保存,這是它們樂意付出代價或自我犧牲的原因。親屬選擇造成了進化論和行為的綜合,即所謂的“社會生物學”(Wilson 1975)。而道金斯1976年的《自私的基因》一書被認為是將親屬選擇的邏輯往前推進了一步,即歸結為一個捨己為人的基因(Mills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