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不為,無勇也

意思:見到應該挺身而出的事情,卻袖手旁觀,就是怯懦。

原文出自《論語·第二章·為政篇》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注釋:義:人應該做的事就是義。為:做;勇:勇氣;也:表判斷語氣,譯為“是……”
讀解:孔子又提出“義”和“勇”的概念,這都是儒家有關塑造高尚人格的規範。《論語集解》註:義,所宜為。符合於仁、禮要求的,就是義。“勇”,就是果敢,勇敢。孔子把“勇”作為實行“仁”的條件之一,“勇”,必須符合“仁、義、禮、智”,才算是勇,否則就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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