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兆明

覃兆明

覃兆明(1974年——2014年12月15日),1974年出生於湖北省荊州市松滋市,國小文化,湖北省荊州市松滋市人。他曾因盜竊被判刑4年,出獄後到廣東打工。2012年2月21日,因搶劫被荊州開發區聯合派出所抓獲,後被查明其在荊州開發區和沙市區搶劫作案13起,被判入獄15年,投入沙洋監獄服刑。同年8月29日,警方深挖出覃兆明8起強姦、3起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實。

2014年12月15日,覃兆明被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覃兆明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74年
  • 死刑日期:2014年12月15日 
  • 主要罪行:強姦婦女7人,其中直接致2人死亡,一人因為被掐昏迷後跌入水中溺亡 
強姦案件,民警分析,執行死刑,

強姦案件

覃兆明
覃兆明
8月29日,湖北省荊州市松滋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發現,新江口鎮德勝村“2000?3?30”強姦殺人案現場提取的指紋,與因犯搶劫罪正在沙洋陳家山監獄服刑的覃兆明的部分指紋特徵相似。民警當即趕到沙洋監獄進行核實,並經DNA鑑定,確認現場指紋系覃兆明所留。
9月6日,松滋市公安局將覃兆明押回松滋,以涉嫌強姦立案調查。經審訊,警方深挖出覃兆明8起強姦、3起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實。除了以上兩起發生在松滋的姦殺案外,覃兆明還於2005年9月9日晚,在廣東佛山尾隨陳某(女,歿年36歲)至偏僻處,將其強姦並致其身亡。其他5起強姦案,一起是2000年發生在松滋新江口鎮。另外4起於2011年、2012年分別發生在荊州開發區和沙市區,並都有搶劫行為。
覃兆明
覃兆明
2000年3月30日晚10時許,覃兆明在湖北省荊州市松滋新江口鎮白雲邊酒廠附近,看見受害人冉某(女,歿年17歲)從新江口朝老城鎮方向走去,遂起歹意,尾隨一段後,在路邊木材堆上撿了一根膠繩子,從後面勒住冉某脖子,將其拖到松滋堤坡下實施強姦致其死亡。
2000年年12月10日晚7時許,覃兆明在湖北省荊州市松滋市米積台車站看見受害人劉某(女,歿年30歲)騎腳踏車從米積台鎮往沙道觀鎮方向行駛。覃兆明騎機車尾隨其後,走到沙道觀鎮泰山閘村村級公路上,覃兆明超車將其推倒在地,用手掐住其喉嚨,將其拖到一個草垛的後面,實施強姦致其死亡。

民警分析

覃兆明
覃兆明
覃兆明19歲結婚,2000年初離婚,2011年與現任妻子鄧某再婚。民警通過走訪了解到,覃兆明性格內向,少言寡語,脾氣暴躁,平時很少和周圍的人交流。他做事不計後果,喜歡飲酒。鄰居反映,嫌疑人結婚前在家務農,之後一直在外打工。在家務農時,幹活勤快,是個種田好手。
民警分析覃兆明的犯罪心理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嫌疑人離婚後生理需要得不到滿足,仇視女性;二是性心理變態,有性暴力傾向。三起命案都發生在其與前妻離婚之後,並且作案前都曾飲酒。

執行死刑

2014年12月15日,荊州中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執行命令,對犯強姦罪的罪犯覃兆明驗明正身,押趕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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