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鴻志律師從事律師工作十九年以來,承辦了大量的民事、經濟和刑事案件,其中成功的承辦了保定市首例東方電子證券信息虛假陳述糾紛賠償案、保定市車站派出所民警陳某徇私舞弊案作無罪辯護而成功、曾作為某新聞單位的訴訟代理人參加了保定市首例訴新聞單位名譽侵權案、為震驚河北的保定市最大一起盜電案的主犯辯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要鴻志
- 職業:保定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 畢業院校:南開大學
- 主要成就:創建了河北保定律師網
基本信息,個人其它信息,
基本信息
要鴻志
個人履歷
要鴻志跨榆殃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
1990年畢業於南開大學法學系。
2004年取得清華大學民商法研究生學歷,國家三級律師。
保定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保定市新市區第六屆政協委員。現執業於河北亞華律師事務所。
先後擔任河北中興汽車製造有限公司、保套墓備定棉麻總公司、北京時代風尚房地產有限公司、白溝時代城、保定東明樹脂有限公司等常年法律顧問。
2000年4月曾創辦了河北樹仁律師事務所,創立了樹仁法律文化,為社會和當事人提供優質法律服講恥仔務。
2012年12月創辦了保定律師微信公眾平台,為更多的公眾提供既方便又優質的法律諮詢服務。
2012年創建了河北保定律師網,為更多人民提供法律諮詢與解答。
個人其它信息
要鴻志律師在辦理案件的同時,還及時總結經驗和發現問題,先後在《中國律師報》上發表文章;同時櫃設淚還在本地報刊上發表了一些法律普及性的文章。要鴻志律師的事跡還被載入保定市律師事業二十年回顧中。刑事辯護文章《李莊案引發的思考》被選入2010年度保定市律師協會刑事業務研討會論文集並獲獎。
——社會是由各種不同鍵堡騙祖的利益集團組織的群體。利益集團無時無刻不產生各種矛盾衝突。而律師作為專業法律人士,是社會矛盾衝突的調節器,調節器越多,社會越安定。
——法律是無感情的智慧,而執法者卻天天食人間煙火。法律的不完善而形成法律條文與人際關嘗阿戀享禁承系互動的漏洞,正是律師職業存在的理由之一。
——作為律師,應說出當事人想說又說不出的話,為當事人想到想不到的事。通過律師的法律幫助,維護當事人的個人尊嚴和自由、平等的價值需求,保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