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要式行為
- 外文名:Essential behavior
- 成立條件:必須採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式
簡介,種類,
要式行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必須採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式才能成立的行為,如:票據行為就是法定要式行為。...
要式法律行為,是指依據法律規定必須採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如轉移房屋所有權,除了當事人要簽訂書面契約以外,還必須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
要式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法律規定某種民事法律行為,必須採用法律規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或生效的民事行為。...
2 法律行為的類型 ▪ 財產行為與身份行為 ▪ 有償行為與無償行為 ▪ 諾成性行為與實踐性行為 ▪ 要式行為與不要式行為 ▪ 負擔行為(應當)與...
其可以進一步分類為:單方行為、雙方行為、多方行為、財產行為、身份行為、有償行為、無償行為、諾稱性行為、實踐性行為、要式行為、不要式行為、主行為、從行為、...
要式契約,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契約。前者稱為法定之要式契約,後者稱為約定之要式契約。根據契約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
要式買賣是指以一定方式為成立要件的買賣,要式法律行為的一種。...... 要式買賣是指以一定方式為成立要件的買賣,要式法律行為的一種。中文名 要式買賣 外文名...
身份行為不同於一般法律行為的特徵在於:(1)其行為內容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不得違反法定親屬關係的要求;(2)其形式為要式行為,通常以登記手續為行為成立要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