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民主”,還要“集中”

《要“民主”,還要“集中”》是一篇政治短評,發表於《浙江日報》“之江新語”專欄,收錄於《之江新語》,作者為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

作品原文 
要“民主”,還要“集中”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毛澤東同志說:“在人民內部,不可以沒有 自由,也不可以沒有紀律;不可以沒有民主,也不可以沒有集中。這種民主和集中的統一,自由和紀律的統一,就是我們的民主集中制。在這種制度下,人民享受著 廣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時又必須用社會主義的紀律約束自己。”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是我黨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則,各級領導班子都要嚴格執 行這一制度,建立保障團結和諧的制度和機制,增進黨的團結統一,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首先要講民主,切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 利,加強黨內民主建設,實行有效的民主監督。在民主的基礎上要講集中,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黨的領導制度和工作制度,嚴格黨內生 活,嚴肅黨的紀律,既保證領導班子高效運轉,又保證實行有效的監督,使領導班子保持和發揚團結一心幹事業、齊心協力謀發展、群策群力促和諧的良好局面,使 領導班子能夠真正發揮好領導核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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