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昌市西陵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11號)和《中共西陵區委、西陵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陵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西文[2010]13號)精神,設立西陵區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區政府正科級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陵區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 主要職責:負責區直機關幹部職工的勞資工作
- 單位級別:正科級
- 地點:宜昌市西陵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增加區行政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學校、醫院及區老幹部局管理的幹部職工除外)幹部職工退休活動中心的日常服務工作職責。
(二)增加區直機關辦公區域的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根據區委、區政府的工作目標,制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計畫、辦法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區政府委託經營的國有資產管理、經營及保值增值。
(三)負責區直機關(檢法司及區政府派出機構除外)幹部職工的勞資工作。
(四)負責區直機關工作人員(檢法司及區政府派出機構除外)住房貨幣化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等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區直機關辦公用房的低值易耗品的採購工作和物業管理工作。
(六)負責區直機關共用行政房產的管理及辦公用房的建設、分配、調整和修繕工作。
(八)負責區直機關辦公區域的節能降耗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
(九)負責區直機關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衛、消防和治安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區域的工作秩序。
(十)負責區行政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學校、醫院及區老幹部局管理的除外)幹部職工退休活動中心的日常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區直機關的各項後勤工作及區政府授權範圍內區直機關公務用車的車輛購置、維修及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全區公務車輛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