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陵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所屬地區:宜昌市
  • 機構屬性:政府部門
  • 郵政編碼:443000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加強為市場主體提供方便快捷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二)編制區政府制定規範性檔案的計畫,並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擬訂、審查、修改區政府各部門、派出機構、下級政府提請區政府制定、發布的規範性檔案草案。
(四)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給區政府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工作,並受區政府委託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五)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清理、編纂、譯審工作,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工作,對區政府派出機構、窯灣鄉人民政府和區政府各部門報送區政府備案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七)組織實施全區行政執法工作公示制、責任制、評議考核制、過錯追究制。
(八)承辦全區行政執法主體清理、登記、資格確認、公告工作。
(九)承辦全區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人員的法律培訓、資格認定、證件頒發工作。
(十)承辦全區重大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的備案審查工作。
(十一)負責糾正各行政執法單位違法的具體行政行為,認定違法責任人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二)擬訂區政府有關行政執法情況的報告。
(十三)承辦區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
(十四)經授權代理區政府區長接受上級行政機關的行政複議審查及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十五)承辦區政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賠償案件。
(十六)指導、協調全區各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應訴工作,對有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報告。
(十七)承辦區政府經濟、民事法律事務的研究論證、訴訟代理、非訟處理。
(十八)承辦全區行政機關之間行政爭議的協調、處置。
(十九)承辦全區行政機關與行政管理相對人之間非訟事務的協調和處置。
(二十)承辦全區行政機關涉外法律糾紛的協調、處置和服務。
(二十一)承辦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有關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議(提)案、建議和意見。
(二十二)負責區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法制宣傳、培訓工作。
(二十三)負責與宜昌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的聯繫工作。
(二十四)負責調查、處理全區招商引資及企業改革、改制工作中涉及國有資產的界定、經營、租賃、出讓等方面的法律問題。
(二十五)負責領導交辦和區直各部門、區屬企業呈報的經濟契約和行政契約的審查工作。
(二十六)為市場主體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二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編制為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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