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是西藏自治區機構改革設立的新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掛牌時間:2018年11月18日
正式成立,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局領導,
正式成立
2018年11月18日上午,西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正式掛牌。西藏自治區副主席江白出席掛牌儀式。
機構簡介
根據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將自治區糧食局的職責,以及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廳、商務廳、能源局等部門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物資儲備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整合,組建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作為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部門管理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糧食流通政策和法規;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部署,擬訂全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自治區實施;研究提出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收儲、動用自治區儲備糧的建議;推動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與發展,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
(二)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糧食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產銷區建立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合作關係。
(三)起草全區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規草案和有關政策並監督執行,制定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及行政許可工作。
(四)負責全區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擬訂並實施全區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的推廣;擬訂地方糧食質量標準,制定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全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承擔自治區儲備糧行政管理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自治區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輪換計畫,會同有關部門下達自治區儲備糧輪換計畫並督促實施,制定自治區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對自治區儲備糧的實物垂直管理;負責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的受理、核查、申報和自治區儲備糧帶出單位的資格認定。
(六)擬訂全區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職責實施,編制全區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由國家和自治區投資的項目。
(七)負責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統計調查;研究法納西糧食市場供求形勢,對糧食市場價格進行監測、預警分析;建立糧食供需抽查制度,發布和諮詢糧食統計信息;監督檢查全區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
(八)指導協調全區糧食企業財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糧食財務、會計等制度;負責組織糧食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監管審計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區儲備糧貸款利息、儲備費用、輪換費用等財政補貼的申報、撥付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政策性樂視網財務掛賬的統一管理。
(九)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及自治區發揮在那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文秘、機要、檔案、信息、電子政務、會務、保密、保衛、提案、督察督辦等工作;負責全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調控處
研究提出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收儲、動用自治區儲備糧的建議;承擔糧食預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擬訂全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整體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自治區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全區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全區糧食流通和自治區儲備糧的法規草案和有關政策;推動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與發展;負責糧食巨觀經濟發展、改革等重大課題的研究。
(三)監督檢查處
擬訂全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自治區儲備糧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研究提出糧食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擬訂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全區有關糧食監督檢查人員的培訓、考核及證件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區重大、複雜涉糧案件的查處;負責糧食流通政策和法規的宣傳以及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儲備糧管理處
負責自治區儲備糧的實物垂直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自治區儲備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計畫,下達自治區儲備輪換計畫並督促實施;承擔自治區儲備糧代儲單位的資格認定工作;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辦糧食流通設施領域的國家和自治區投資項目的有關工作;承擔中央儲備了代儲資格的受理、核查、申報;擬訂自治區糧食質量標準、檢測制度及有關技術規範等監督執行;擬訂糧食流通的建設、科技發展及有關年度計畫;承擔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新技術推廣工作。
(五)信息統計處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擬訂自治區糧食流通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糧食流通統計與糧食生產綜合信息的調查、研究、分析、預測工作;匯總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報表,進行統計分析;負責全社會糧食供需平衡調查工作,擬訂糧食供需抽查制度,發布和諮詢糧食統計信息;負責全區糧食流通統計隊伍建設工作。
(六)財務審計處
指導協調全區糧食行業財會工作;承擔局機關、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經費編報、年度預決算工作;負責全區糧食系統財務信息收集和綜合分析;負責自治區儲備糧貸款利息、儲備費用、輪換費用等財政補貼的申報、撥付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的統一管理。
(七)政工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人事、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信訪等工作。
局領導
西藏自治區糧食局黨委書記、副局長:蘇園明
西藏自治區糧食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徐海
西藏自治區糧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達擁
西藏自治區糧食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李軍
西藏自治區糧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郭曉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