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西斯蒙第的稅收原則

西蒙·西斯蒙第的稅收原則(Simonde de Sismondi's taxation thought)從發展資本主義經濟的觀點出發,在肯定斯密提出的稅收原則的基礎上,在他的《政治經濟學新原理》中補充和發展了亞當·斯密的稅收原則理論,增加了四條。

四原則,作者簡介,

四原則

第一,一切稅收應該以稅收作為課稅對象,不應以資本作為課稅對象,對資本課稅就是毀滅用於維持個人和國家生存的財富。
第二,不應該以每年的總產品作為課稅標準,因為總產品中除了年收之外,還包括全部流動資本。
第三,不能對納稅人維持生活所必需的那部分收入課稅。
第四,決不可以因為徵稅而使應納稅的財富逃到國外。
西斯蒙第是從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研究稅收的,認為如果對資本課稅,“國家就會很快地陷於貧困、破產,甚至滅亡。”此外,為了適應資本積累的要求,他著力倡導輕稅的原則。他的第三、第四條原則,補充了亞當·斯密在經濟方面的空白,是一種新的貢獻。

作者簡介

讓·沙爾·列奧納爾·西蒙·德·西斯蒙第(Jean Charles Leonard Simonde de Sismondi,1773~1842)是法國古典經濟學的完成者,也是經濟浪漫主義的創始人。西斯蒙第處於歐洲國家產業革命後,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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