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斯蒙第稅收原則

西斯蒙第的稅收原則是他在《政治經濟學新原理》 (1819年)中補充和發展了亞當·斯密的稅收原則理論,增加了四條: 第一,一切賦稅必須以收入,而不是以資本為對象; 第二,制定賦稅標準時,不應該對每年的總產品和收入混淆不分; 第三,不能對納稅人維持生活所必須 而使應納稅的財富逃到國外。

西蒙·西斯蒙第(Si-mon Sismondi 1773—1842)是法國古典經濟學的完成者,也是小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的創始人。西斯蒙第是從資產階級的立場來研究稅收的,認為,如果對資本徵稅,“國家就會很快地陷於貧困、破產,甚至滅亡。”此外,為了適應資產階級資本積累要求,他著力倡導輕稅的原則。西斯蒙第的第三、第四條補充原則,補充了亞當· 斯密在經濟原則方面的空白,是有一定貢獻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