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轉變
(一)調整的職責
1.整合劃入原西疇縣糧食局的職責。
2.劃入原西疇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承擔的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行政審批項目和管理服務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職責。
(三)承接的職責
承接省、州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省、州、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產業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研究分析全縣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三)負責研究分析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執行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組織貫徹實施國家頒布的價格、收費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全縣價格、收費改革調整方案,制定和調整由縣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政策。
(四)負責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中央、省、州分配投資的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安排國家撥款的建設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協調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對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政府資金項目進行協調、指導和稽查。
(五)負責研究擬訂全縣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六)承擔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研究,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開放和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全縣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七)承擔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訂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
(八)承擔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實施國家重大戰略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地區經濟協作工作。
(九)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管理全縣糧食、化肥等重要農產品和物資儲備,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十)承擔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一)研究能源發展重大問題;擬訂相關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有關改革方案,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提出能源發展和改革重大問題的措施建議。
(十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協調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市場體系建設、縣級儲備糧規模、縣級糧食進出口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十四)承擔全縣糧食流通行政管理、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軍隊糧油供應工作;研究提出收儲、動用縣級儲備的建議。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西疇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宣傳、檔案、安全生產、督查、對外事務、秘書事務等日常政務管理;負責財務、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以及指導國有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人事的管理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工青婦、信訪、扶貧掛鈎、老幹部、普法等工作;牽頭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承擔黨務公開、政務公開、信息等工作;協助局領導抓好局機關的政治業務學習、幹部培訓工作。
(二)綜合股(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經濟信息中心)
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研究和實施國家區域戰略等重大規劃和重大政策工作,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專項規劃、綜合區域規劃;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擬訂並協調重要物資儲備計畫。
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參與非公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負責監測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負責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有關政策建議,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西疇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負責內資建設項目引進技術設備免稅確認書的審批和辦理工作,綜合分析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擬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經濟技術合作、產業轉移的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負責經濟社會發展重大課題研究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戰區恢復建設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調控目標及措施;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參與金融合作項目的組織、篩選工作,參與投資項目融資方案的擬訂,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和項目後評價工作;擬訂推進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性住房計畫;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項目前期工作經費計畫、戰區恢復建設計畫;安排國家和省、州撥款的重大建設項目;對中央和省、州出資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
編制縣級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畫,編報列入省州重點的項目計畫,並牽頭組織好重點建設項目計畫的實施;參與縣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內涉及項目的審查和審批工作;參與重大項目並聯並行審批聯審會議,督促、協調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的審批、招投標等前期工作;落實重點建設項目動態跟蹤制度,組織開展國家、省、州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項目、重點建設項目的稽察工作,並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評價工作。
組織研究工業、服務業、交通運輸等重大課題和發展規劃並提出發展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有關項目;負責協調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四)農村經濟管理股(以工代賑辦公室、推進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水產、農墾等發展規劃、計畫;制定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安排和下達國家和省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審批或上報、安排農口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並協調實施;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參與擬訂土地利用規劃、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
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和國土整治、開發、利用、保護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易地扶貧計畫;審批或審核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項目;參與編制土地利用計畫、基礎測繪計畫及防震減災工作;組織協調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實施;組織擬訂西疇縣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劃;負責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的綜合協調及鞏固成果年度計畫的編制;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議並落實有關工作;擬訂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承擔中央支持西疇民族地區發展的有關工作;負責西疇縣以工代賑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五)社會發展管理股(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辦公室)
綜合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衛生計生、社會保障、文廣體旅、教育、民政、殘聯等發展重大問題研究;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有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建議;督查落實西疇縣醫改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辦醫改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建議;負責組織編制及實施對可促進和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創造新的經濟成長點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建設等年度計畫,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研究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建議;編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審批和安排重大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建設項目。
研究擬訂全縣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六)糧食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糧食流通行政管理工作,確保全縣糧食總量平衡和糧食安全;負責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產銷銜接工作;承擔全縣範圍內的各級儲備糧的收儲、輪換等日常監管工作,根據需要,提出全縣儲備糧的存儲規模、品種、總體布局建議和收購、儲存、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建議,組織全縣糧食系統重大科技成果推廣和實施工作。
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組織、協調、落實應對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引起糧食供求失衡的具體任務;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工作;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審核批准和年度監督檢查;保障軍隊糧食供應,做好軍糧供應有關工作。
貫徹落實各級有關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要求,負責全縣庫存糧食質量和安全,指導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協同相關部門共同對糧油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負責全縣糧食統計、流通信息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協調落實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糧食信貸、稅收的相關政策。
(七)價格收費管理股(價格認證中心)
研究制定國家授權縣級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履行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協調重大價格爭議;參與重要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關價格建議;負責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價格成本監審目錄和《雲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目錄》的規定,負責縣管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成本監審工作;協調重大收費糾紛;負責收費許可證核發和收費統計工作。
負責價格和收費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開展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工作;負責價格和收費違法行為的查處和價格壟斷行為調查,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負責全縣範圍內的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工作;組織開展價格誠信建設;負責價格和收費投訴舉報的案件查處。
負責全縣範圍內的價格鑑定工作,擬訂價格調控和監管措施;組織實施價格調節基金征管工作,建立農副產品平價商店;負責監測分析價格總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專項價格,建立縣內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和應急監測。
(八)能源管理股
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能源行業統計、運行監測預警、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能源體制改革、能源科技進步和裝備產業、能源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指導協調能源行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農村能源發展等工作;按照許可權核准或審核能源投資項目;負責在建和試運行水電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西疇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其他事項
(一)與西疇縣交通運輸局、西疇縣工信商務局的職責分工
西疇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西疇縣發展和改革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西疇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西疇縣工信商務局配合協調綜合運輸計畫的實施;西疇縣交通運輸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並負責公路、水運行業管理,編制專項規劃,組織項目建設實施及運營安全管理。
(二)與西疇縣工信商務局的職責分工
西疇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西疇縣工信商務局在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
(三)與西疇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職責分工
西疇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提出人口發展戰略,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西疇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負責擬訂計畫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計畫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合,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配合西疇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附則
(一)中共西疇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中共西疇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西疇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