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基督教

西班牙基督教各派的統稱。西班牙總人口約3976萬(2000年),基督徒約2694.5萬,約占總人口67.77%。其中新教有宗派130個,約16.9萬人,獨立宗派有50個,約1.9萬人,聖公會有宗派1個,約2.9萬人,天主教有宗派3個,約2651.9萬人,東正教有宗派1個,約4000人,新興宗派有8個,約20.6萬人。有4種語言的足本《聖經》譯本,1種語言的《新約聖經》譯本,3種語言的非足本《聖經》譯本。新教教會有:基督徒弟兄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浸信會聯合會、西班牙福音派、神召會、西班牙五旬節派等;新興教派教會有耶和華見證會摩門教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班牙基督教
  • 外文名:Christianity in Spain
  • 性質:西班牙基督教各派的統稱
歷史背景,社會影響,

歷史背景

公元6世紀,隨著西哥特人的入侵,基督教傳入西班牙。8世紀初,阿拉伯人摩爾人入侵。1479年,西班牙統一王國正式建立。15—16世紀,曾是世界海上強國,並最早向美洲大陸傳教。中世紀時期,西班牙的“異端裁判所”以殘暴聞名,300年間受迫害者達30萬人。1851年,西班牙與梵蒂岡締約,確立天主教為國教。1931—1947年共和國時期,取消天主教的國教地位。1953年,弗朗哥政府重新恢復其國教地位及與梵蒂岡的關係。歷史上,除8—11世紀穆斯林統治的幾個世紀外,天主教會始終是西班牙唯一重要的宗教組織。

社會影響

16世紀以來,西班牙傳教士是西方國家海外殖民傳教的先行者,並在美洲,尤其是拉美地區有最廣泛、最深遠的影響。1966年憲法保證宗教信仰自由。作為國教會,國家從預算中為其大量撥款。教會自行管理龐大的財產,並設有宗教法庭,監督西班牙全體居民的道德生活,教徒結婚必須舉行宗教儀式。公立學校中,從國小到大學,天主教課程都是必修課。神職人員可免服兵役,薪俸由政府支付;所有主教均由政府任命。全國設都主教區10個,主教區64個。海外傳教士有近3萬名,主要派往拉美地區。近年情況有所變化,天主教會勢力呈衰落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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