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基督教】(Christianity in Guatemala)瓜地馬拉基督教各派的統稱。瓜地馬拉總人口約1138.5萬(2000年),基督徒約1110.3萬,約占總人口97.52%。其中新教有宗派38個,約211.4萬人,獨立宗派有27個,約93.3萬人,聖公會有宗派1個,約2000人,天主教有宗派1個,約700萬人,新興宗派有3個,約24.5萬人。有8種語言的足本《聖經》譯本,21種語言的《新約聖經》譯本,13種語言的非足本《聖經》譯本。新教教會有:全備福音神的教會、神召會、和平之君福音派聯會、加略基督事工會、以琳基督教差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中美洲福音派教會、基督徒弟兄會、宣聖會、浸信會聯會、國家福音派長老會、宣道會等;新興教派教會有耶和華見證會、摩門教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瓜地馬拉基督教
- 外文名:Christianity in Guatemala
1524年,瓜地馬拉淪為西班牙殖民地,此後天主教的奧古斯丁會、方濟各會、多明我會和耶穌會至此傳教。17世紀,方濟各會建立22所修道院,多明我會興建14所修道院。1743年,天主教會在瓜地馬拉城設立大主教區,開辦學校、醫院。1572—1820年期間,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在瓜地馬拉行使職權,擁有宗教和其他方面的權威。1821年9月15日,瓜地馬拉宣布獨立。1829年,自由黨領袖弗朗西斯科·莫拉桑就任總統,取消教會的部分特權,廢除什一稅等。1839年成立共和國,保守黨人拉斐爾·卡雷拉為總統,得到天主教會和貴族的支持,重新徵收什一稅,恢復修道院;1844年歡迎被驅逐的耶穌會士返回瓜地馬拉。1852年,卡雷拉和羅馬教廷簽署協約,瓜地馬拉與教廷關係密切。1871年,自由黨人發動政變,胡斯托·魯菲諾·巴里奧斯執政,天主教受到限制;1872年3月,又頒布其他法令規定神職人員受民事法庭審理,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1879年憲法宣布政教分離,正式取締修道院。自1926年後,天主教會的處境有所好轉,同年,瓜地馬拉與羅馬教廷建立外交關係。1945年憲法重申保障宗教信仰自由。1954年,建立以卡洛斯·卡斯蒂略·阿馬斯為首的政權,廢除1945年憲法。瓜地馬拉天主教有1個大主教區,22個主教區,教堂250座。全國主教會議是教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有5名代表出席1979年第三屆拉美主教會議。發行《衝擊日報》。羅馬教廷在首都瓜地馬拉城設有大使館。1882年,長老會外方傳教會至瓜地馬拉,新教傳入。